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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级评价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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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XXXX—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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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级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市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级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899-2019农业综合标准化建设指南

3术语和定义

DB12/T899-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业标准综合体agriculturalstandard-comprehensive

按农业综合标准化对象及其相关要素的内在联系和功能要求,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以整体效益最佳为目标所形成的相关指标协调优化,互相配合的成套标准。

4原则

4.1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级评价工作的实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2本规范是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级评价工作的主要技术性文件。

4.3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为评价工作的技术核心,其评价结果具有权威性。

5基本要求

5.1本评价项目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点、评价细则四部分构成,具体内容见附录A。

5.2本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实得分数”、“创新点分数”与“否决情况”;出现否决情况即为评价结果不合格。

5.3本评价项目中“实得分数”与“创新点分数”打分值均为整数,不出现小数。

DB12/TXXXX—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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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每个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要求按100+10(“实得分数”+“创新点分数”)分值打分,考核依据为评价细则,具体等级划分由最终分值决定。分值介于90-110之间为优秀,分值介于70-89之间为良好,分值介于60-69之间为合格,分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5.5创新点分数属于附加分数,由考核专家组根据实际创新情况整体考核,有扎实的材料依据。创新点分数作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一步提升的主要考核依据。

5.6最终分数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级评价的唯一依据。

5.7考核专家组的工作人员在等级评价工作前需进行统一培训。

DB12/TXXXX—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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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

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考核评价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点

评价细则及分值

备注

评价细则

分值

1.标准综合体规划(13分)

1.1对象与目标(6分)

1.1.1问题与对象(3分)

1.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优先选择对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影响大的,具有重大技术意义和显著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的农产品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和与农业直接相关的服务为综合标准化对象,具体要求参见6.1.1;

2.以农产品生产、农业经营、农业相关服务及绿色、生态环保为对象的综合标准化,具体要求参见6.1.1;

3.查看项目可行性分析材料,对象清晰明确,项目实施可行性强,具体要求参见6.1.2。

1.1.2总目标与分目标

(3分)

1.查看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目标项具体、有针对性,定位准确,分析过程全面,具体要求参见6.2.3及6.2.4.2;

2.查看当地经济或产业化发展的水平以及,判断项目目标及水平的设置充分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整体效益最佳,具体要求参见6.2.3;3.总目标分解合理,相互之间协调一致,分目标与部门对应关系明确。

1.2标准综合体设计

(7分)

1.2.1相关要素图(3分)

1.相关要素的性质、类别及其相互关系明确;2.有综合标准化相关要素图的框架结构;

3.绘制范围明确、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层次清晰的农业综合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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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素图,并给出文字说明,具体要求见6.2.4.1。

1.2.2标准综合体(4分)

1.系统性判断标准综合体按其性质、范围、内在联系与功能适当分类,优化协调相关指标,成套配置,具体要求参见6.2.4.3;

2.查看标准综合体框架结构图,查看标准综合体中标准项目清单,判断每项标准的特定功能与相关要素图的各项功能相对应,具体要求参见6.2.4.4。

2.标准制修订与整体实施(37分)

2.1标准整体制修订(12分)

2.1.1标准制修订人员(4分)

1.人员结构广泛且具备标准化经验,参加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具体要求参见6.3.1;

2.有标准化专家参与。

2.1.2标准综合体建立(6分)

1.查看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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