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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doc

发布:2017-04-03约4.51千字共2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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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在全省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和命名表彰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双拥工作水平,迅速在全县形成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新热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县创建为契机,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双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巩固发展我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14年,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一举达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动员阶段(2014年元月1日—6月10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11日—8月31日)   各镇、各部门、各驻**部队对照创建任务,做好创建工作分解落实以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考核点准备等工作。   1.强化工作措施   (1)要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政军组织和领导工作之中。   (2)县委、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党委议军、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会议、活动有记录。   (3)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度至少与联系部队联络一次。   (4)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本单位年度双拥工作计划、总结和领导述职报告。   (5)各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6)村(社区)、厂矿企业、部队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服务组织,开展经常性活动。   2.突出国防和双拥两大主题教育   (1)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重点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各驻**部队、各镇   (2)着力做好双拥宣传工作,持续办好国防双拥知识讲座和双拥专题节目,开展文艺进军营及电影周等活动,在全县播放军事题材影视片。县电视台在8月份和9月份滚动播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宣传片。重点宣传报道双拥工作经验、典型人物及有影响的双拥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双拥工作知名度。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驻**各部队、各镇   (3)2014年7月10日前,在县城和各镇重点路段或商业区制作大型双拥固定宣传标牌,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市容园林管理局、各镇   (4)依托烈士陵园、纪念馆、国防教育活动室、民兵之家等红色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地方支持部队和部队服务“第二故乡”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驻**各部队、各镇   (5)把国防教育列入党校教学计划,以《国防教育条例》、《兵役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为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国防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国防形势报告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人武部   (6)教育部门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全县中、小学生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驻**部队要积极帮助县内中、小学生搞好军事训练,增强学生国防意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驻**各部队、各镇   3.互办实事好事   地方为部队要办的七项实事   (1)积极探索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路子,大力支持部队开展军事斗争准备。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   (2)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活动。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各镇   (3)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4)根据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维权案件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5)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减免配套费用,优先安排、满足部队粮、水、电、暖等需求。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粮食局、县供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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