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477 二零一六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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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77 -2009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
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data acquisition and transmission equipment
of pollution emission auto monitoring system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9 -07 -02 发布 2009 -10-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目 次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要求2
5 检测4
6 标志5
7 操作说明书6
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工
作,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 ),
统一性能指标,确保现场监测数据准确传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测
方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7 月 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
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中数据采集传输仪(以下简称数据采集
传输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选型使用和性能检测;对于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
系统中具有数据采集传输功能的现场监测仪表,只规定其用于数据采集传输功能部分的性能
指标和校验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T 17214.1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 气候条件
GB/T 17214.2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 振动
GB/T 1762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
由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监控的数据收集子系统和信息综合子系统组成的系统。
3.2 数据采集传输仪
指用于采集、存储各种类型监测仪表的数据、并具有向上位机传输数据功能的单片机系
统、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3.3 上位机
指安装在各级环保部门,有权对数据采集传输仪发送规定的指令、接收数据采集传输仪
的数据和对数据进行处理的系统,包括计算机信息终端设备、监控中心系统等。
3.4 监测仪表
指安装于监测站点的在线自动监测仪表,如流量计、COD 监测仪、烟气监测仪等。
3.5 数字通道
指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数字输入、输出通道,用于接收监测仪表的数据、状态和向监测仪
1
表发送控制指令,实现数据采集传输仪与监测仪表的双向数据传输。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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