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易错问题评析(一)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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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易错问题评析(一)
【问题1: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对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形式、防火分类与耐火等级未予交待】 评析:按建筑材料划分,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分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膜结构等,其中混凝土结构又分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框架-核心筒、筒中筒)结构、框支结构等。因建筑物的这些结构形式与电气管线的敷设直接相关,故应交待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常见基础形式有:筏形基础、箱形基础、桩基础。多层建筑一般采用独立柱基础、条形基础、墩基础等。因基础形式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直接相关,故应交待建筑物的基础形式。 因建筑物的防火分类、耐火等级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直接相关,故在工程概况中应予交待。 通常在电气设计的工程概况说明中,尚应交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主体高度、层数、各层功能用途;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冻站、锅炉房位置;消防控制室、弱电机房位置;强电井、弱电井位置与数量;客用电梯、消防电梯数量、防火分区的划分情况等。工业建筑还应根据加工产品或储存物品的种类,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汽车库还需根据停车数量,确定其防火类别;人防地下室工程尚应明确人防级别、防护单元、抗爆单元设置等。 【问题2:对医疗、体育、剧场、人防工程等特殊建筑,其相应的设计规范未列入,有关的技术措施及要求亦未在说明及图纸中体现】 评析:不少电气设计,把医疗、体育、博览、剧场、人防工程等特殊建筑,几乎视同普通办公建筑对待,其相应的特殊设计规范未列入,有关的技术措施及要求亦未在说明及图纸中体现出来,使设计显得针对性不强、技术含量不高。 对人防工程设计,不能遗漏《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及要求。 对住宅建筑设计,除了要遵从《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还必须严格遵从全文强制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问题3:对各级负荷容量未予交待】 评析:说明中只明确了负荷的分级,未明确一、二、三各级负荷的容量,这是不完整的。因为一、二级负荷的容量与备供电源的供电容量有关,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容量又与自备发电机组、集中应急电源装置EPS或不间断电源装置UPS的容量选择有关,所以设计说明要明确各级负荷的容量。 还有的说明表述本工程用电负荷总体为一级(二级),这种说法不妥,应分别交待一、二、三各级负荷对应的用电设备名称与容量。 【问题4: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的脱扣器保护功能设置不当、开关联锁关系交待不清】 评析: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的脱扣器保护功能设置不当、开关联锁关系不清,是设计常见问题。 很多设计要求所有低压断路器均设置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三段保护,这是不合理的。 正确的做法应是区别对待,对低压主进、联络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保护脱扣器(不设短路瞬时功能,以保证前后级开关之间的选择性,减少故障面);对其他低压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不设短路短延时,以实现短路瞬时切断);部分回路设分励或失压脱扣器,这些回路既可以在自动互投时卸载部分负荷,防止变压器过载,又可以在火灾时,切断火灾场所相关非消防设备电源。 为确保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开关联锁关系应做如下明确交待:当低压系统为单母线分段运行时,联络开关设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手动转换开关。自投时应自动断开非保证负荷,以保证变压器正常工作。低压主进开关与联络开关之间设电气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合其中的两个开关。1.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搞好易燃易爆环境电气设计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生产场所正确地进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这一点直接影响到下面的一系列设计工作,如: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电线电缆的选择、安装标准等,直接涉及生产和人身安全,应当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建筑物内部,宜以厂房为单位划定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如果该厂房内空间很大,根据通风情况,释放源释放的易燃物质量少时,可按厂房内部分空间划定爆炸危险的区域范围。但一般情况下,封闭或半封闭式厂房通常多为通风不良场所。建筑物内部,以室为单位划定范围,即当同一室内布置有甲类气体及甲类、乙A类液体的设备时,不管室内还有丙类或其它类液体的设备,全室都划分为2区。 气体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1)建筑物内部释放源。 b、封闭厂房通风良好时,以厂房为界划为2区。其它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同通风不良时。一般生产车间均属于封闭式厂房。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如若采用了机械通风,通常可认为是通风良好的状态。 (3)重于空气的易燃物质贮罐。 (4)非爆炸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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