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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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总体要求,为加快提高我省蔬菜标准化生产水平,强化产品质量,进一步推动蔬菜产业优化升级,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推动蔬菜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经营方式创新,逐步实现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打造一批高技术含量、高标准管理的蔬菜生产标准化示范园区,通过技术示范、新品种的展示和现代化的产业化经营,辐射带动全省蔬菜产业再上新水平,使我省蔬菜效益更高、品质更好、竞争力更强。
二、创建地点和实施单位
(一)创建地点选择要求。一是在《全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范围内,选定标准园创建项目承担县(市、区);二是创建地点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土壤、空气、灌溉水无污染,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要求;三是设施蔬菜全部为冬暖式日光温室,集中连片(设施内面积)至少2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四是以专业合作组织为项目实施载体,实施单位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五是标准园设施建造基础好、标准高、示范带动效果明显。
(二)蔬菜标准园创建示范县。设施蔬菜标准园示范县为:济南市历城区、章丘市、济阳县、莱西市、即墨市、淄博市临淄区、高青县、枣庄市薛城区、滕州市、广饶县、海阳市、莱州市、寿光市、青州市、昌乐县、邹城市、泗水县、鱼台县、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临沂市河东区、沂南县、沂水县、苍山县、齐河县、陵县、夏津县、聊城市东昌府区、莘县、博兴县、惠民县、成武县、定陶县。
露地蔬菜标准园示范县为:平度市、沂源县、诸城市、金乡县、莱芜市莱城区、武城县、高唐县、曹县。
三、目标任务
2009年11月-2010年底,在蔬菜发展重点区域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全省共创建设施蔬菜标准园34个,露地蔬菜标准园8个,分布在15个市。设施蔬菜标准园面积6800亩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园面积在8000亩以上。标准园建设项目由县级农业(蔬菜)主管部门承担,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蔬菜龙头企业为实施载体。项目实施后,要求达到3个100%,即:标准化生产达到100%,商品化处理达到100%,品牌化销售达到100%,达到节本增效目的。强化“五项”制度建设,即: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制度、生产档案制度、定期检测制度、基地准出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稳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创建内容
(一)规模化种植。在蔬菜发展重点区域,选择集中连片的蔬菜基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规模化种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施面积,必须在农业部规定的标准以上。
(二)标准化生产。
1.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各县(市、区)农业(蔬菜)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制定的瓜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结合实际,制定先进、实用、可操作性强的主栽蔬菜品种生产技术规程,为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2.关键技术示范。重点示范集约化育苗技术、蔬菜安全生产技术、大棚设施规范设计建造技术及配套技术、露地蔬菜高效栽培技术和安全生产栽培技术。
(1)集约化育苗技术。包括筛选适销对路的良种、因地制宜选择育苗方式,合理选择并使用育苗设施、设备和材料,开发无土育苗基质和营养配方、制定苗期管理技术规程、制定不同类型品种的适龄壮苗标准、提出灾害性天气的防治对策等。
(2)标准化生产技术。集中展示和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高温闷棚等关键技术,实施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使蔬菜生产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
(3)大棚规范设计建造及配套栽培技术。采用国家标准棚体结构,优化环境、稳定性能。高效节能日光温室,推广防寒保温高效栽培、阻隔防虫栽培、遮阳降温栽培和避雨防病栽培等配套技术、大棚温室机械化生产和管理技术。
(4)露地蔬菜重点示范展示高效种植模式、安全生产技术等。重点展示立体种植模式、抗病优良品种、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地膜覆盖、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合理选择施用高效低毒农药等。通过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使露地蔬菜生产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
3.建立全程质量管理五项制度。一是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制度,不得使用国家禁止及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二是建立生产档案制度。蔬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生产档案,做好自有基地和辐射带动基地生产记录,记载使用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三是建立产品检测制度。建立自检与抽检相结合的检测制度,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完善蔬菜生产监测制度,监测范围包括生产基地、产地市场、批发市场。要加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基地自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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