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837-2017 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规程 .pdf
ICS11.060.01
C05
备案号:59200-2018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837—2017
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规程
Technicalprocedureofnano-compositeresindentaladhesiverepair
2017-12-11发布2018-04-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2837—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颖丽、尹硕、王占义、耿文韬、李媛、谢金芳、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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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837—2017
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的适应症、操作流程、术后医嘱。
本标准适用于口腔医生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的规范操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technicalprocedureofnano-compositeresindental
adhesiverepair
使用纳米复合树脂材料、通过粘接结合的方式,依赖材料与牙齿的粘接力固位,修复牙体缺损。
3适应证
3.1因龋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牙体硬组织缺损。
3.2前牙美学修复(四环素牙、氟斑牙、无髓变色牙)。
3.3畸形牙及扭转牙。
3.4替换原有的金属修复体。
4操作流程
4.1治疗前准备
4.1.1器械和材料
牙椅、超声波洁牙机、牙科车针、牙线、棉球、一次性器械盘、橡皮障、吸唾装置、纳米树脂、酸
蚀剂、粘接剂、固化灯等。
4.1.2病史采集和临床检查
根据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适应证纳入治疗病例,通过全面询问病史、临床检查和结合患
者的主观症状、身心状态,拟定治疗方案。
4.1.3要求
充分进行医患交流并详细记录,签署知情同意书(见附录A);评估操作难度和预测治疗效果;根
据病情选择一次完成或多次完成。
4.2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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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837—2017
4.2.1操作人员应为有资质的口腔医生。
4.2.2操作人员应按口腔无菌技术要求做好操作准备。
4.3技术要求
4.3.1牙体准备
去净龋坏组织、调改咬合、牙隐裂做临时冠修复。
4.3.2咬合检查
确定缺损位置、牙体预备的范围,应多保留牙体硬组织。
4.3.3保护措施
钻针及设备均处于正常状态,保证降温措施。避免牙体、牙髓及牙周组织的损伤。
4.3.4无痛及无菌技术
4.3.4.1治疗全程宜采用无痛技术(局麻,传导麻醉,计算机辅助麻醉)。
4.3.4.2无菌技术:强调术者、术区的消毒隔离、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宜使用橡皮障,防止交叉感
染。
4.3.5去净腐质
根据颜色及硬度,去净感染的牙体组织。
4.3.6固位形及抗力形
通过粘接剂可获得主要固位;辅助机械固位形增加固位力,临床上应平行切割与保留正常组织;咬
合面适当增加厚度,防止材料折裂;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