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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2837-2017 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规程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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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060.01

C05

备案号:59200-2018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837—2017

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规程

Technicalprocedureofnano-compositeresindentaladhesiverepair

2017-12-11发布2018-04-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2837—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颖丽、尹硕、王占义、耿文韬、李媛、谢金芳、李晶。

I

DB22/T2837—2017

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的适应症、操作流程、术后医嘱。

本标准适用于口腔医生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的规范操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技术technicalprocedureofnano-compositeresindental

adhesiverepair

使用纳米复合树脂材料、通过粘接结合的方式,依赖材料与牙齿的粘接力固位,修复牙体缺损。

3适应证

3.1因龋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牙体硬组织缺损。

3.2前牙美学修复(四环素牙、氟斑牙、无髓变色牙)。

3.3畸形牙及扭转牙。

3.4替换原有的金属修复体。

4操作流程

4.1治疗前准备

4.1.1器械和材料

牙椅、超声波洁牙机、牙科车针、牙线、棉球、一次性器械盘、橡皮障、吸唾装置、纳米树脂、酸

蚀剂、粘接剂、固化灯等。

4.1.2病史采集和临床检查

根据纳米复合树脂粘接牙体缺损修复适应证纳入治疗病例,通过全面询问病史、临床检查和结合患

者的主观症状、身心状态,拟定治疗方案。

4.1.3要求

充分进行医患交流并详细记录,签署知情同意书(见附录A);评估操作难度和预测治疗效果;根

据病情选择一次完成或多次完成。

4.2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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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837—2017

4.2.1操作人员应为有资质的口腔医生。

4.2.2操作人员应按口腔无菌技术要求做好操作准备。

4.3技术要求

4.3.1牙体准备

去净龋坏组织、调改咬合、牙隐裂做临时冠修复。

4.3.2咬合检查

确定缺损位置、牙体预备的范围,应多保留牙体硬组织。

4.3.3保护措施

钻针及设备均处于正常状态,保证降温措施。避免牙体、牙髓及牙周组织的损伤。

4.3.4无痛及无菌技术

4.3.4.1治疗全程宜采用无痛技术(局麻,传导麻醉,计算机辅助麻醉)。

4.3.4.2无菌技术:强调术者、术区的消毒隔离、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宜使用橡皮障,防止交叉感

染。

4.3.5去净腐质

根据颜色及硬度,去净感染的牙体组织。

4.3.6固位形及抗力形

通过粘接剂可获得主要固位;辅助机械固位形增加固位力,临床上应平行切割与保留正常组织;咬

合面适当增加厚度,防止材料折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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