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脑和乙脑等疾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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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职责 卫生局负责本县的项目协调、管理。 县级疾控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个案调查、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 开展主动监测; 负责监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录入、传输; 负责监测数据库的维护和资料的保管; 负责病例标本的收集、运送工作; 培训指导医疗机构人员开展监测工作。 相关医疗机构职责 各有关医疗机构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疾控机构的各项监测工作。 协助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转运; 培训医护人员。 监测试点医院:应开展监测病例的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包括脑脊液、血液常规检验、细菌培养和脑脊液乳胶凝集试验。 其他医院:2个市的其他县级以上医院负责监测病例登记和报告。 六、项目评价指标 项目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医院病例报告率 100% 医院病例报告及时率 ≥90% 医院每旬主动监测结果报告率 ≥90% 监测试点医院病例血标本采集率 ≥90% 监测试点医院住院病例脑脊液标本采集率 ≥80% 监测试点医院病例24小时内调查率 ≥90% 六、项目评价指标 暴发疫情调查率 100% 暴发病例血液和脑脊液实验室诊断率 100% 省级实验室对市级实验室乙脑ELISA检测结果复核率 ≥90% 省级实验室分离毒株后28天内送达国家实验室及时率 ≥80% (调查表填写说明-增加)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流行病学三室 电话/传真:010 电子邮箱:nip3@chinacdc.cn 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执业印章等配合甲方工程招投标、承担的工程项目报建及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类手续办理。 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流脑和乙脑等疾病监测合作项目 实施方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免疫规划中心流行病学三室 内容提要 一、项目目的 二、项目地区 三、项目时间 四、项目工作内容 五、各级职责 六、项目评价指标 一、项目目的 开展流脑和乙脑监测,为全国范围开展两脑监测提供经验。 提高各级实验室对两脑的诊断能力,对主要病原体进行实验室诊断。 了解脑膜炎和脑炎主要致病菌的耐药性特征,指导临床治疗。 评估不同血清群NM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脑膜炎疾病负担和乙脑病毒引起的脑炎的疾病负担,为制定免疫策略提供依据。 二、项目地区 项目省:山东、湖北、河北、广西 项目常规监测地区: 济南市、宜昌市、石家庄市、贵港市 三、项目时间 2006~2007年 四、项目工作内容 监测病例定义 监测试点医院 监测内容 项目工作内容 1 监测病例定义: 急性起病,具有发热、头痛、呕吐、嗜睡等症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或脑膜刺激征等。 具有上述表现者均作为监测病例。 病毒性脑炎或脑膜炎: 病原包括乙脑脑炎病毒、腮腺炎病毒、埃可病毒、柯萨奇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腺病毒、麻疹病毒等 流脑 结核性脑膜炎或脑膜脑炎 化脓性脑膜炎: 病原包括Hib、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隐球菌等 其它疑似脑膜炎或脑炎:如狂犬病等 具有以下临床诊断的均作为监测病例报告和调查: 项目工作内容 2 监测试点医院: 山东济南、湖北宜昌、各选6~8所医院,为监测试点医院。 每个省至少选择1所农村地区医院。 试点医院应包括市级和县级的综合性医院、儿童医院和传染病院等。 试点医院应开展脑膜炎、脑炎疑似病例的实验室诊断工作。 项目工作内容 3 监测内容: 一、病例发现与报告 二、病例调查 三、主动监测 四、标本采集和保存 五、标本检测 六、标本检测运送要求 七、开展病例对照研究 病例发现与报告 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 发现病例后,报至当地县级疾控机构(城市 12h内、农村24h内),同时按要求进行登记。 报告内容:发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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