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路安特汽车脚垫厂年产3万套汽车脚垫生产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表.doc
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新行审环验字[2018]004号
经组织专家对新乐市路安特汽车脚垫厂、年产3万套汽车脚垫生产项目进行(噪声、固体废物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我局审查小组结合专家给出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新乐市东阳乡东阳村东,总占地面积7266.70m2,项目东侧为闲置厂房,北侧为拖鞋厂,南侧为废弃的东阳供销社,西侧为公路。本项目年产3万套汽车脚垫。
新乐市路安特汽车脚垫厂于2017年10月委托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新乐市路安特汽车脚垫厂年产3万套汽车脚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13日通过新乐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表[2017]82号)。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0%。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万套汽车脚垫。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4月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裁剪机、缝纫机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2、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情况
根据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新乐市路安特汽车脚垫厂年产3万套汽车脚垫生产项目(固体废物和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验收监测结论:企业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执行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噪声和固体废物部分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噪声和固体废物部分)竣工验收。
六、后续完善建设
项目投运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要求,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经办人:
新乐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