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农业技术推广与开发合作协议.doc
智能农业技术推广与开发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定义及术语
1.1本协议中的“智能农业技术”指的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农业生产进行智能化管理的系统和方法。
1.2“转让方”指的是拥有智能农业技术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愿意将相关技术许可给受让方使用的单位或个人。
1.3“受让方”指的是接受转让方许可,使用智能农业技术进行推广和开发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合作目标
2.1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智能农业技术许可给受让方使用,受让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对智能农业技术进行推广和开发。
2.2双方共同努力,通过合作实现智能农业技术在国内外的广泛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三章技术许可及使用
3.1转让方授权受让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我国境内使用智能农业技术进行推广和开发。
3.2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智能农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技术推广和开发。
3.3受让方在使用智能农业技术过程中,应保证技术的安全、可靠和有效性,不得擅自修改、篡改或泄露技术秘密。
第四章合作期限
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4.2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提前____个月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第五章合作内容及分工
5.1转让方负责提供智能农业技术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售后服务。
5.2受让方负责智能农业技术在所辖区域的推广、应用和开发。
5.3双方应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合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5.4双方应共同努力,争取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智能农业技术的支持和投入。
5.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六章技术改进与知识产权
6.1转让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不断对智能农业技术进行改进,提高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6.2受让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对智能农业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应书面通知转让方。经转让方确认的改进,其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6.3受让方不得对智能农业技术进行逆向工程,不得侵犯转让方的知识产权。
6.4双方在合作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与智能农业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归转让方所有。
第七章费用与支付
7.1受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向转让方支付技术许可使用费。
7.2技术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为____期支付,每期支付金额为____元。
7.3受让方应在支付技术许可使用费的同时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
7.4双方因费用支付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章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8.1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智能农业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8.2转让方在合作期间应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保证受让方掌握智能农业技术的使用方法。
8.3转让方承诺在产品保修期内,对智能农业技术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
8.4受让方在合作期间,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用户在使用智能农业技术过程中的问题。
第九章信息保密
9.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9.2双方应对保密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防止泄露给第三方。
9.3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至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9.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泄露对方的保密信息。
第十章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
10.3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0.4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合作变更与终止
11.1在合作期间,如双方同意对合作内容、合作期限等进行变更,应书面签署补充协议。
11.2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1.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1.4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第第九章关于信息保密的约定。
第十二章争议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