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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巡视旁站监理细则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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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道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巡视、旁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程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一、专业工程特点 工程概况: 1、道路全长2367.155米,道路标准宽为24米,交叉口拓宽路段道路红线宽度31米,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沿线相交道路自西向东依次为通江路、同安路、晨阳路、城东大道、新马路、站前路,交叉形式均为平面交叉。本合同段施工范围为:靖江教育路K0+000~K2+367.155段(通江路~站前路),其中共设桥梁2座,箱涵1座。新建桥梁桥跨中心线位于桩号K0+178处为13+16+13三跨一联简支梁桥、k1+109.7处为3×10m三跨一联简支板梁桥;新建涵跨中心线位于桩号k1+848.6处,为1-10m箱涵。道路标准断面形式为:2×4米人行道+16米车行道=24米。车行道横坡为双向2%,设计年限为10年。 道路全长1065.361米,道路标准宽为30米,交叉口拓宽路段道路红线宽度37米,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沿车行道横坡为双向2%,设计年限为10年。 本工程基本位于农田,局部位置为河道,地势较为平坦,地下水位较高,管道底标高基本位于淤泥质粉质粉土夹粉土层,该土层含水量较高,压缩性高,工程特性差,为防止管道发生不均匀沉降,管道基础均应采取加固处理,本工程路基处理均采用30cm片石填筑,由于地下水位较高,土层工程性较差,在填筑片石前均需采取排水措施来降低地下水位,以确保片石填筑后的稳定。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及附属结构物,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必须重视管线沟槽及结构物基坑的回填土质量,使其达到与路基相同的设计强度。 编制依据 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 施工单位编制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监理规划;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7、《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二、监理工作流程 落实巡视、旁站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监理设施。 在监理之前,应对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施工环境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现场质量责任,特别在旁站时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检查人员是否上岗。 对需要旁站的部位和工序、在具体条件(施工单位已经检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时,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量检察员应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到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及时准确、真实的按B11表式内容认真填写,必须有可追溯性。同时旁站结束后,施工单位的质检员也应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在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同时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整改处理的意见记录在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巡视、旁站检查记录,确认某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 三、监理工程控制目标及控制方法要点 一般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具体方法是:一是目测——凭经验用视觉观测其施工质量;二是实测——采用线垂吊、直尺量、器具卡;三是抽验——采用测试仪器或设备等检测手段,对实物抽样检验,以判断施工质量。 旁站监理工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查等方法综合运用。 发现质量和安全隐患,除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外,还及时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立即书面向有关单位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本工程项目类型、规模和特点,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工序隐蔽工程和施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作音像资料应准确、完整和真实,使工程竣工后提供的音像资料能全面反映主要旁站监理内容、工程总体质量控制情况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情况。 监理的控制要点 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及实施过程的巡视检查。其监理的主要范围是: 工程测量:建筑物测量控制基准点、轴线网、标高、垂直度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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