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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摘要】: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但我国法律却未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具体保护方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特别是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及其法制现状、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对策三个方面作以探讨,以期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独创性认定;保护期限
随着最近几年一系列跟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关的重大事件出现,公众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有了一定的了解及认识。因为有了了解及认识,我们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是我们要探索、研究的论题。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述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及特点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某个社会群体(民族或地域)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创作出来的,无法确定原创作人,通过长期演变、世代相传逐渐形成具有地域色彩反映该群体的文学艺术特点,同时能以有形的方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内容上的文艺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文艺性是从民间文学艺术字面上就能体现出来的。之所以称之为民间文学艺术,那么文学和艺术价值是其具有的特点之一。并非由特定社会的群体或能够代表该群体的个人创造、保持、发展并体现该社会文化或社会生活特征的元素都能成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些体现社会文化或社会生活特征的元素应该在文学或者艺术方面具有值得传承和品鉴的价值,即应该具有文化属性,拥有着能够延续文化多样性的功能。
2、主体的集体性与不确定性
民间文学艺术必定是经过很长时间传承和发展下来的,那么既然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历史,就必定经过众多人之手而得以流传,否则民间文学艺术就不存在传承的可能性,这就决定了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主体具有集体性的特征。而在世代流传过程中,人们很难找到原初发起或创造这种文学艺术的作者,并且在流传的过程中经过多人的相传,也无法确定一个特定的创造主体,因此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也具有不确定性。
3、变异与传承相结合性
民间文学艺术是在历史的进程中被传承和发展下来的文学艺术形式,因此它一定是具有传承性的,然而在漫长的历史传承中,由于表达形式并非固定不变,很多都是口口相传,有相当一部分作品没有固定记录,而且传承过程中都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处在不同时代的传承人可能会受他所处时代的思想影响而对民间文学艺术注入自己的理解而进一步发展,或者传承人根据自己的情感与艺术表现力进行演绎而使民间文学艺术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异。因此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变异性与传承性相结合的特点。
(二)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民间文学艺术的文化价值
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空前的经济全球化,但是全球化并不代表统一,试想当世界成为一个一元化的整体时,任何民族、种族都使用统一的语言、着统一的服饰,那世界将是一个无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刻板的人类聚居区。一元化会扼杀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而机械的模仿求同。因此,在全球化的趋势下,各国、各民族之间应该保持多样化,才能推动世界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
当然,国际上已经意识到多样化的重要性并已经开始付诸实践来保护和维持其存在。在生物领域,1992年6月5日由世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是旨在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的公约,它的产生充分说明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必要性;而在文化领域,2005年10月20日UNESCO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核心目标便是保护和促进成员国境内的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该公约的通过表明了文化多样性在世界范围内被予以充分重视。能够体现不同民族、种族的不同文化和传统的民间文学艺术是文化多样性的突出表现,俗话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产生于民族的民间文学艺术在世界范围内有着越来越不可取代的文化价值,因此,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法律上的保护为其传承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为保持文化多样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民间文学艺术的经济价值
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来说,一般而言,这些国家因为地域间的封闭、工业化生产方式发展较晚等原因而导致了经济上滞后,而正因为如此往往其民间文学艺术会得到较为完整的传承延续,因此他们往往拥有大量独特的民间文学艺术。而随着全球化的加速,这些国家追求经济发展的步伐也在加快,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是必然之选,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国家的独特的民间文学艺术也被世界所了解,并已经被一些国家无偿的使用来创造经济价值。就拿中国来说,中国的经济发展的速度可谓是世界罕有的,随着中国创造的一个又一个“神话”,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对中国的文化产生了兴趣,许多中国迷都向往着能来中国旅游甚至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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