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分计算方法-中华民国象棋教育推广协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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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
等級分計算方法說明
等級分代表棋士現在的實力水準,是衡量一個棋士技術水準高低的標誌。
一、等級分計算
根據棋士在可計算等級分的比賽中所取得的棋士等級分變動值累加(減),即可得出棋士等級分升降情況。
每次比賽之後,棋士等級分的變動值,按下列公式計算:R=K(W-We)。
公式中R為等級分變動值,正值為升,負值為降。
K為換算系數,等級分2000分以下取 25,一經達到2000分取15,以後就算跌到2000分以下仍以15計算。等級分一經到達2400分取10,以後就算跌到2400分以下仍以10計算。
W為實得局分,即在比賽中實際所得局分(勝一局為1分,和為0.5分,負為0分)。
We為預期得分,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1、等級分瑞士制,We=NDP
公式中 N為對手人數,DP是根據本人等級分與對手的平均等級分之差值,在由等級分差(DP)查預期得分率(P)對照表中查得(見三)。
2、循環制比賽,為了節省計算時間,採用We=N×Pa-0.5。
公式中N為參加比賽人數,Pa是根據全部棋手(包括本人在內)的平均等級分與本人等級分之差值,在由等級分差(DP)查預期得分率(P)對照表中查得(見三)。
棋士的等級分升降值,與棋士原等級分相加(減),即可得出棋士的新等級分。
舉例:吳貴臨棋士等級分2750 分,在第二屆養德盃中七勝一敗一和,積分為7.5分,其九位對手平均等級分為2507分,即 2750-2507=243,在由等級分差(DP)查預期得分率(P)對照表中查得預期得分率為80%,9 位對手×0.8預期得分率=預期得分7.2分。實際得分7.5-預期得分7.2=0.3;0.3×K值10=3,即本次比賽等級分+3 分,新的等級分為2750+3=2753。
二、有關規定
1、初始分之認定:以段位為基準,初段 1500、二段 1700、三段 1900、四段 2050、五段 2200、六段 2350、七段2450、八段 2550、九段 2650、亞洲大師另加30、國際大師另加 50、亞洲特級大師另加100、特級國際大師另加150;此為第一次開始計算等級分之依據,此後如升段或獲得國際頭銜,不另外追加,一切依循等級分計算方法處理。
2、在等級分瑞士制中,有等級分的棋士只根據他和有等級分的對手對弈成績計算等級分。(一般來說,只有不限資格的比賽才會遇到,如國手選拔預賽)輪空而得到的局分,不能計入實得局分內。
3、在比賽中,冠軍不降等級分。
三、以下對照表由等級分差(DP)查預期得分率(P), H為高分棋士, L為低分棋士。
DP P
等級 H L
分差DP P
等級 H L
分差DP P
等級 H L
分差DP P
等級 H L
分差0-3 .50 .50
4-10 .51 .49
11-17 .52 .48
18-25 .53 .47
26-32 .54 .46
33-39 .55 .45
40-46 .56 .44
47-53 .57 .43
54-61 .58 .42
62-68 .59 .41
69-76 .60 .40
77-83 .61 .39
84-91 .62 .38 92-98 .63 .37
99-106 .64 .36
107-113 .65 .35
114-121 .66 .34
122-129 .67 .33
130-137 .68 .32
138-145 .69 .31
146-153 .70 .30
154-162 .71 .29
163-170 .72 .28
171-179 .73 .27
180-188 .74 .26
189-197 .75 .25 198-206 .76 .24
207-215 .77 .23
216-225 .78 .22
226-235 .79 .21
236-245 .80 .20
246-256 .81 .19
257-267 .82 .18
268-278 .83 .17
279-290 .84 .16
291-302 .85 .15
303-315 .86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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