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doc

发布:2016-12-16约2.9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方 案 单位工程名称: 建 设 单 位: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监督方案 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 结构, 基础 ,地上 层数 ,地下 层,建筑面积 ㎡, 预算总造价 万元 ,工程地点 ,计划工期 。 编制依据: 质量监督方案编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条文和规范性文件。 质量监督程序、内容、方法: 工程开工前监督 质监站在工程开工前通知建设单位召开首次监督工作会议,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和施工许可证;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质量保证体系;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资质、人员资格证书; 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的审批文件,有关人员的任命文件。 施工过程中监督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为不定期的巡回抽查和重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 巡回检查 ①由质量监督小组制定巡回抽查计划; ②检查方式:事先不通知、不定期的巡回抽查; ③检查内容:实体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监理单位对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情况、质量责任制履行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④抽查要求: A、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每月不定期抽查; B、基础分部钢筋隐蔽验收必查。 C、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至少不少于二次抽查。 D、抽查次数可根据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做相应调整。 ⑤每次巡回抽查施工作业面,操作层质量必查。 监督检查 ①质监站必须参加桩基分部、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及建筑节能分部质量验收,并进行监督检查。 ②质监站对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人员资格、质量等级进行监督。 ③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履行及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3、竣工质量监督 (1)审查竣工验收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对住宅工程是否已进行分户验收,是否已进行相关使用功能检测(水电系统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 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抽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人员资格、质量等级进行监督检查; 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监督科室向备案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质量监督要求 监理单位应在组织桩基分项、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建筑节能分部质量验收前,提前三天通知质监站;在组织竣工验收前,提前五天书面通知质监站,并将质量控制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督小组审核; 监理单位应将重要的监理月报月初送达质量监督小组; 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总进度计划或月度施工计划(地基与基础及主体分部施工阶段)送达质量监督小组; 4、对于桩基基础工程,检测单位应编制桩基检测方案,报建设、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审批,并报送质量监督小组; 5、勘察单位应对基础(桩)持力层进行验收;设计单位应参加结构重要部位地下室,转换层框支柱、框支梁,预应力砼构件,钢(网)架支座结点等进行隐蔽验收,并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各方签证验收文件报送质量监督小组; 6、主体分部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对主体结构进行实体检测。实体检测包括砼强度、钢结构无损探伤检测,钢筋砼保护层厚度,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和尺寸偏差,高层建筑垂直度偏差及沉降观测等内容,并将实体检测报告(各方签证)报送质量监督小组; 7、对于特殊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及高层主体分部,需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批准; 8、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质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