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国内信用证及国内证代付业务操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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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银行国内信用证及国内证代付业务操作要点
国内信用证业务作为一种适用于内贸业务的结算工具,具有和银行承兑汇票相似的结算特性。就概念而言,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合同买方)的申请开立给信用证受益人(合同卖方)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使用人民币标价、不可撤销、不可转让,只限于国内贸易转账结算,不能支取现金。现将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代付业务的简要操作介绍如:
一、简要流程
1、交易双方签署贸易合同并约定以国内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
2、合同买方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出国内证,并通过通知行向卖方通知该信用证;
3、合同卖方接到该信用证后,按信用证要求的内容备货制单,发货后通过其合作银行向开证行提交单据索款;
4、开证行负责审核单据,在无不符点情况下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若有不符点,将及时通知申请人,按实际情况处理。
二、优势
1、开证时在客户报表上体现为表外项目,不影响客户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结构;
2、适用广泛,所有国内贸易业务交易均可采用,特别适用于大笔现金流的交易;
3、对买方而言,国内证凭相符单据付款,收到商品的安全保障较好;
4、对卖方而言,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只要提交单据符合条件,收款保障好;
三、操作要点:
1、客户与ⅩⅩ银行签署《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ⅩⅩ银行制式文本);
2、开证申请书(制式文本,客户加盖公章和有权人签章,一式两联);
3、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制式文本,客户加盖公章和有权人签章,);
4、购销合同副本(骑缝加盖企业公章);
5、客户在签署和提交上述资料后,我行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在冻结客户保证金或客户在我行的额度后,即可为客户办理审批手续和开出信用证手续。开立信用证后由我行负责传递至受益人合作银行。
6、我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审单无误,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或承兑;
7、申请人在我行来单通知书上签署同意付款或同意承兑的意见后,我行即可向客户释放单据;
四、国内信用证代付业务介绍
国内信用证代付业务是国内证付款融资业务的一种,是指我行开立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到单后,开证申请人需要支付信用证款项,此时若申请人短期流动资金不足,可向我行申请办理国内证代付业务,我行在客户额度允许或保证金充足的条件下,指示代付行代客户付款的一种融资业务,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确需延长期限,可由我行向代付行申请),其突出优势表现为:
1、代付业务是表外业务,不受当前信贷规模紧张的限制。在我行授信客户因信贷规模限制而无法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款的情况下,可通过国内证代付业务解决融资需求的问题;
2、国内证代付可以减少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支付,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压力。
国内证代付业务的操作简便,简要流程如下:
1、信用证项下单据到我行后,经审核无误后需对外付款,开证申请人申请办理国内证代付。客户事先需签署下述文件:
★ⅩⅩ银行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一式两份);
★国内信用证代付协议(一式两份);
★国内信用证代付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有权人签章)
2、我行指示代付行对外付款,并承诺到期后还本付息;
3、代付到期前客户需准备足额资金放入我行指定的账户,确保按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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