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会议宣导资料.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指導手冊
大專導師版
(目錄(
壹、 觀念篇 2
一、教育部推動紫錐花運動,建立無毒校園 2
二、尿液篩檢與輔導藥物濫用學生之法源依據 5
三、導師該做些什麼? 6
貳、查察篇-瞭解學生藥物濫用徵候 8
參、輔導篇 12
一、春暉小組之運作 12
二、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管理系統簡易操作圖解 14
附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責一覽表
為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拒絕毒品入侵校園,教育部期待與各校導師攜手守護,共同關心學生,防制學生因濫用非法藥物而使身心受到戕害。
本指導手冊設計檢核表供各校導師據以檢核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步驟,並於觀念篇、查察篇及輔導篇各篇中提供相關資訊以輔助導師在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上更能得心應手。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除了是衛生教育、公民教育外,更是生命教育之ㄧ環,如何教導學生珍愛生命、關懷他人、促進健康、遠離毒害是家庭、學校及政府的共同責任,讓我們一起攜手,為教養健康及優質的下一世代共同努力。
觀念篇
一、教育部推動紫錐花運動,建立無毒校園
為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教育部全面具體推動紫錐花運動,紫錐花為堅毅的勇氣淨化對毒品的依賴.tw/news.php)。學校應依據本部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考量各校的特性訂定校內推動計畫,並於報部核定後,據以落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三級預防輔導策略,圖示及說明如下:
圖1 校園推動紫錐花運動架構
一級預防(教育宣導)為各級學校藥物濫用防制之常態性工作。
導師應瞭解學校推動「紫錐花運動」相關計畫,並定期瀏覽相關宣傳網站以增加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知能。
導師應利用進修時間或終身學習機制,每年參加2小時以上的藥物濫用研習課程,以具備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的基本概念。
各校導師可鼓勵學生參與紫錐花社團或協同服務性社團《》33條《》3條、第4條、第26 條及第28條相關規定),執行尿液篩檢。
尿液篩檢分為初篩(以快速檢驗試劑檢測)及複驗(送檢驗機構化驗)2種,尿液初篩是由學校指派專人指導受檢學生如何使用快速檢驗試劑;倘需進行複驗,則由學校指派專人指導學生將尿液檢體分裝於集尿瓶內,尿液檢體每瓶均應達30ml,由承辦專人在尿瓶上黏貼送驗學生檢查序號標籤,並填寫監管紀錄表及學生尿液採檢名冊,立即送交教育部公告之年度檢驗機構辦理檢體後送作業,尿液檢體應冰存冷藏(低於攝氏6度)或冷凍處理,並儘速於2天內送檢驗機構。
藥物濫用學生,經輔導3個月後,應採集尿液送檢驗機構化驗,結果若呈陰性反應,應解除列管並持續觀察;若有再吸食毒品之虞者,應重新回復至一級預防工作,並開始執行各項預防輔導作業;初篩結果若呈陽性,應進一步將尿液送交檢驗機構再行確認;若結果仍呈陽性反應,則應進入三級春暉輔導階段。
年滿18歲並施用一、二級毒品之學生,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於犯罪未發覺前,通知家長並輔導個案學生其先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
三級預防(春暉輔導)工作主要係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藥物濫用學生經3個月追蹤輔導採集尿液複驗,仍為陽性反應者,應由學校結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或衛生福利部指定藥癮戒治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網址:.tw)賡續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降低危害,預防再用毒品。
藥物濫用學生於春暉小組輔導期間因故休、轉、退學或畢業者,校方應將資料函送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實施社工追輔。
二、尿液篩檢與輔導藥物濫用學生之法源依據
何謂特定人員?
特定人員係指從事與公共安全有關業務,因業務需要經常接觸非法藥物或經行政院認定為防制毒品氾濫而有實施尿液採驗必要之人(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
依據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以下人員經各校依行政程序列為特定人員學生後,需接受尿液篩檢:
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包括自動請求治療者)。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復學之學生,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採驗者。(目前已函請法務部調整為各級學校,俟調整後另行公佈)
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特定人員、特定學生需接受強制尿液篩檢,其法律依據為:
成年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為防制藥物氾濫,主管機關對於所屬或監督之特定人員於必要時,得要求其接受採驗尿液,受要求之人不得拒絕。
《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第7條:受檢人拒絕接受尿液採驗時,主管機關得依職權為必要之措施。但應注意受檢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