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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单位名称作业程序说明表-嘉义大学.DOC

发布:2018-09-30约小于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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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主計室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主-02-009 項目名稱 懸帳清理作業 承辦單位 主計室 作業程序說明 一、主計室每年8月定期彙整會計報表及相關帳簿所列之應收款、應付款、預收款、暫收款、暫付款、保管款、代收款及押金等科目懸記帳項,通知業務單位於一定期間內清理;倘未能如期依限清結者,應查明原因。 二、業務單位收到前項通知,應儘速清理懸帳,並於期限內將辦理情形通知主計室。 三、主計室於接獲業務單位之書面辦理情形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所有通知事項均已妥為查明。 (二)已確定無法清結之政府債權,應通知業務單位儘速依中央政府各機關註銷經費賸餘-待納庫(押金、材料)及應收歲入(保留)款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辦理註銷。 四、主計室或權責單位應於發出通知日起3個月內將懸帳清理情形視必要陳報機關長官。 控制重點 一、主計室是否定期彙整懸記帳項,通知業務單位清理。 二、主計室應檢查所有通知事項業務單位是否妥為查明。 三、主計室對業務單位敘明確無法清結之政府債權,是否通知業務單位儘速依「中央政府各機關註銷經費賸餘-待納庫(押金、材料)及應收歲入(保留)款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四、主計室或權責單位是否定期將懸帳清理情形視必要陳報機關長官。 法令依據 一、決算法 二、預算法 三、審計法 四、審計法施行細則 五、中央政府各機關註銷經費賸餘—待納庫(押金、材料)及應收歲入(保留)款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 六、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七、中央政府總決算編製要點 八、各機關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處理注意事項 九、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十、國庫法施行細則 十一、國庫收入退還支出收回處理辦法 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82年8月5日台82處忠字第08266號函及82 年 11 月 9 日台82處忠字第12039號函 使用表單 待清理「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國立嘉義大學主計室作業流程圖 懸帳清理作業 主-02-009 主-02-009 每年8月定期彙整懸記帳項,通知業務單位於一定期間內清理 主計室 發出通知日起3個月內將懸帳清理情形視必要陳報機關長官 主計室或權責單位 依主計室通知事項,儘速清理懸帳,並於期限內將辦理情形通知主計室 各業務單位 審核業務單位之懸帳清理結果 主計室 結束 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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