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第一期(婚姻家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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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律师
目录
一. 财产关系
(一) 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有效吗?
(二) 财产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三)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吗?
(四)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五)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六)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七) 如果是假结婚,分手时财产如何处理?
(八) 同性恋一方离婚时应该给对方损害赔偿吗?
(九) 同性恋者想与配偶离婚,对方以给付赔偿为离婚条件,该怎么办?
(十)一方为分得财产和另一方组成婚姻,然后再离婚,如何预防?
二. 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一) 能不能就不发生性关系进行约定?
(二) 能不能约定不生子女?
(三)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要遵守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四)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婚内强奸”?如果是假结婚的情况下呢?
(五) 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突然死亡,财产可以遗留给同性伴侣吗?
(六) 双方签订了经济独立协议,离婚时还有帮助对方的义务吗?
(七) 离婚协议中放弃探望权的约定有效吗?
三. 父母子女关系
(一) 婚前可以协议子女只能由一方抚养吗?
(二) 婚前可以协议不赡养另一方父母吗?
(三) 婚姻存续期间如何收养子女?
(四) 假结婚的情况下,如何收养子女?
(五) 收养子女时需要将自己是同性恋者的事实告诉有关机构吗?
(六) 人工授精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限制性规定吗?
(七) 离婚中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八) 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九) 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十) 抚育费可以增加吗?
四.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一) 同性恋者可以继承对方的房屋吗?
(二)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三)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四) 离婚诉讼前要注意什么?
一. 财产关系
(一)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有效吗?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该约定有效。
2、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4、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财产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1.公证不是财产协议生效的必经程序;
2.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协议中可以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但这也不是协议生效的必经程序。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吗?
1.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后的财产分配没有约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5、上述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1.《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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