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荷载取值风荷载取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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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风荷载
建筑物受到的风荷载作用大小,与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建筑物的形状和高度等多种因素有关,具体计算按照《荷载规范》第7章执行。
1、风荷载标准值计算
垂直于建筑物主体结构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WK,按照公式(3.1-2)计算:
βz——高度Z处的风振系数,主要是考虑风作用的不规则性,按照《荷载规范》7.4要求取值。多层建筑,建筑物高度<30m,风振系数近似取1。
(1)风荷载体型系数μS
风荷载体型系数,不但与建筑物的平面外形、高宽比、风向与受风墙面所成的角度有关,而且还与建筑物的立面处理、周围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和高低等因素有关,一般按照《荷载规
表3.1.10 建筑物体型系数取值表
μs 建筑物体型示意
0.8
圆形平面建筑
正多边形或截角三角形平面建筑
n-多边形的边数
1.3
高宽比不大于4的矩形、方形、十字形平面建筑
1.4
① V形、Y形、弧形、双十字形平面建筑;
② L形、槽形和高宽比大于4的十字形平面建筑;
③ 高宽比大于4、长宽比不大于1.5的矩形、
鼓形平面建筑。
H-建筑物高度 范》7.3要求取值,表3.1.10中列出了常用体型建筑物的体型系数。
注1:当计算重要且复杂的建筑物、及需要更细致地进行风荷载作用计算的建筑物,风荷载体型系数可按照《高层规程》中附录A采用、或由风洞试验确定。
注4:当多栋或群集的建筑物相互间距离较近时,宜考虑风力相互干扰的群体作用效应。一般可将单体建筑的体型系数乘以相互干扰增大系数,该系数可参考类似条件的试验资料确定,必要时宜通过风洞试验确定。
注3:檐口、雨蓬、遮阳板、阳台等水平构件,计算局部上浮风荷载作用时,体型系数不宜小于2.0。
注4:验算表面围护结构及其连接的强度时,应按照《荷载规范》7.3.3规定,采用局部风压力体型系数。
(2)风压高度变化系数μz
设置风压高度变化系数,主要是考虑建筑物随着高度的增加风荷载的增大作用。
对于位于平坦或稍有起伏地形上的建筑物,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根据场地粗糙程度按《荷载规范》7.2要求选用,表3.1.11中列出了常用风压高度变化系数的取值要求。
表3.1.11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离地面或海平面高度
(m) 地面粗糙度类别 A B C D 5
10
15
20 1.17
1.38
1.52
1.63 1.00
1.00
1.14
1.25 0.74
0.74
0.74
0.84 0.62
0.62
0.62
0.62 30
40
50
60 1.80
1.92
2.03
2.12 1.42
1.56
1.67
1.77 1.00
1.13
1.25
1.35 0.62
0.73
0.84
0.93 附注:对位于山区的建筑物,按照本表确定的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必须考虑地形条件的修正,详《荷载规
范》7.2.2。
关于地面粗糙程度的分类:
A类:近海海面、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类: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
C类: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
D类:有密集建筑群和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3)基本风压值W0
基本风压值W0,单位kN/m2,以当地比较空旷平坦场地上离地10m高、统计所得50年一遇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为标准确定的风压值,各地的基本风压可按照《荷载规范》附录D
中的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查用,表3.1.12为浙江省主要城镇基本风压取值参考表。
2、基本风压的取值年限
《荷载规范》在附录D中分别给出了n=10年、n=50年、n=10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标准值,工程设计中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与功能要求,一般按照下列方法选用风压标准值的取值年限:
① 临时性建筑物:取n=1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标准值;
② 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取n=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标准值;
③ 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或对风压作用比较敏感的建筑物(建筑物高度大于60m):取
表3.1.12 浙江省主要城镇基本风压(kN/m2)取值参考表
城镇名称 海拔高度
(m) 基本风压(kN/m2) n=10年 n=50年 n=100年 杭州市 41.7 0.30 0.45 0.50 临安县天目山 1505.9 0.55 0.70 0.80 平湖县乍浦 5.4 0.35 0.45 0.50 慈溪市 7.1 0.30 0.45 0.50 嵊泗 79.6 0.85 1.30 1.55 嵊泗县嵊山 124.6 0.95 1.50 1.75 舟山市 35.7 0.50 0.85 1.00 金华市 62.6 0.25 0.35 0.40 嵊县 104.3 0.25 0.40 0.50 宁波市 4.2 0.30 0.50 0.60 象山县石浦 128.4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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