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doc

发布:2018-06-17约2.09万字共3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编号:川新资矿桂评(2008)采009号 评 估 机 构: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提交评估报告日期:2008年11月20日 评估机构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2202室 电话:028 028 传真:028 邮编:610015 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川新资矿桂评[2008]采009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申请人: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 评估对象: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依法协议出让采矿权。该采矿权为国家出资查明的矿产地,依照采矿权出让的有关规定,需进行采矿权评估,收取采矿权价款。本项目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进行协议出让而提供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08年10月31日。 评估日期:2008年11月4日至2008年11月2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参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确定“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保有的铅锌矿资源储量为控制的和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333)为矿石量15.98万吨,铅金属量1423t,锌金属量2144t。平均品位Pb 0.89%、Zn 1.34%。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与资源储量核实基准日期间未动用资源储量,本次评估确定保有资源储量(333)矿石量15.98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全部参与评估利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利用系数为0.6,评估利用的资源量为铅锌矿石量12.49万吨。采矿回采率90%。则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11.24万吨。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4.16年。矿产品方案为铅锌矿原矿石(Pb 0.80% Zn 1.21%),评估确定该矿山铅锌原矿石矿山交货价为80.00元/吨(不含税)。采矿权权益系数取4.0%。采矿权评估的折现率取值为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评估基准日的采矿权价值为32.6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伍佰圆整。按可采资源储量计算其价值为2.91元/吨。 法定代表人:唐 宏 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盛志华 2008年 目 录 评估报告书摘要 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评估机构 1 二、评估委托人 1 三、采矿权申请人概况 1 四、评估目的 1 五、评估对象及范围 2 六、评估基准日 2 七、评估依据 2 八、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3 九、评估过程 11 十、评估方法 12 十一、评估参数的确定 13 十二、评估假设 17 十三、评估结论 18 十四、特别事项说明 18 十五、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9 十六、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 20 评估报告书附表 附表一 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附表二 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计算表 评估报告书附件(复印件) 附件1、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2、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 附件3、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证书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估委托书 附件5 《广西灵川县大境野猪江矿区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附件6 关于《广西灵川县大境野猪江矿区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桂资储备案[2008]63号); 附件7 《广西灵川县大境野猪江矿区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中矿桂储评字[2008]18号); 附件8 《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开采设计》; 附件9 《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开采设计》评审意见书(桂矿协审 [2008] 70号); 附件10 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11 委托方提供的和评估人员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 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川新资矿桂评[2008]采009号 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对采矿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灵川县大境野猪江铅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