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892-2002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节能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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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7 100.01
N 4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8892-2002
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
复印机节能要求
Environmentprotectrequirementsofcopyingmachines-
Power-savingrequirementsofelectrostaticprocesscopier
2002-11-25发布 2003-05-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布
国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GB/T18892-2002
月U 吕
本标准对应于美国环境保护局(EPA)能源之星标准(U.S.EPA:1997EnergyStarforPhotocopi
ers),与U.S.EPA:1997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与U.S.EPA-1997相比,主要变更了以下内容:
— 增加前“言,’;
一 增加 范“围’,一章;
— 删除了U.S.EPA:1997中第 1章表 1的内容;
— 删除了U.S.EPA:1997中第2章的内容。
本标准由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理光(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佳
能有限公司、广州复印机厂、广东世联实业(集团)公司、武汉美能达办公机器有限公司、夏普(常熟)办公
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富士施乐复印机有限公司、东芝复印机(深圳)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许志光、张绍梅、刘生应、崔丽敏、徐卫虹、李平、刘政、杨耀武、张安钢、李恒恭。
GB/T 18892-2002
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
复印机节能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复印机产品的节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复印幅面A3及以下,采用静电复印过程的复印机
2 技 术要求
2.1 静电复印机产品必须装有满足表 1要求的节能装置。
表1静电复印机产品节能装置要求
复印速度v/ 从低能耗状态 自动关机方式 自动双
低能耗方式/w 关机方式/w
(张/min) 恢复时间(30s) 的默认时间/min 面方式
0v20 无 不适用 5 30 无
20v44 =3.85X张/min+5 适用 15 毛60 选项
44 v =3.85X张/mint5 推荐采用 20 簇90 选项
2.2 能耗
机器必须有不超过工5min的低能耗方式默认时间。
2.3 产品说明书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复印速度(张/min);
一 “待机”方式能耗;
— 最大能耗 ;
— 低“能耗”方式的能耗;
— “关机”方式的能耗;
— 插头 “插人”方式的能耗;
— “低能耗”方式的启动周期;
— “关机”方式的启动周期;
-— 自动双面方式 。
2.4 复印机产品能耗测量(默认时间的测量)见图1,
GB/T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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