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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计划--阳光理财产品代理销售.ppt

发布:2017-09-25约字共4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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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ID], [Filename] 信用联结产品的意义 信用联结结构化产品包括了一系列用于信用风险转移分配的柜台交易(OTC)资本市场工具,包括表外记账的信用违约掉期、总收益互换、First-to-Default Baskets、信用溢价期权,也包括表内的信用关联票据(CLN)、Repackaged Note和Collateralised Debt Obligations(CDO) 投资者类似于购买了公司债券,在不发生违约事件的前提下,收益率确定; 本金分不保护、部分保护或到期保护等情况; 可与单一或篮子实体的信用状况挂钩,投资者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信用体; 信用违约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CDS)是信用关联产品的基础。 阳光理财C计划 概述: 本金不保证,类似于直接投资企业债或企业融资券 每年付息 人民币信托投资理财产品-阳光理财T计划 风险控制 理财产品销售合作模式之二:分销 TA系统下合作优势 销售系统采用独立前台,易于系统架构。 销售系统与账务主机脱机,系统易于提供资金报表,以供核对和清算。(与帐务系统架构无关) 销售数据进入光大银行TA系统,同时也进入WEB查询系统,方便查询统计。 费率可以根据产品种类、业务类型、费用类别、收费方式、交易金额、份额存续期限等多维进行灵活设置。 国债系统下的合作模式 城商行投资人 城商行区域中心 光大银行 理财产品 3、确认额度+收益 +手续费 2、交付协议资金 A+计划 B计划 T计划 其他 4、分发投资人理财资金+收益 通过国债代销系统记录投资人帐户信息、分发到期理财资金及收益 1、交付理财资金 国债代销系统下合作优势 可将光大银行理财产品包装成为自有理财产品品牌,形成自身品牌优势; 提供地区差异化产品,形成地域特色; 促进自身产品研发设计能力。 四、合作双方的准备工作 合作双方的准备工作 一、签订合作协议; 二、业务开展的合规性论证; 三、建立系统对接; 四、准备发行文件 签订合作协议 1、就双方合作范围、合作理财产品及合作模式达成共识; 2、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明确理财业务合作伙伴关系; 3、确定双方资金清算方式。 业务开展的合规性论证 1、光大银行协助代销行向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报批; 2、光大银行向监管部门报备; 3、代销行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备; 4、代销行论证内部相关产品发行文件、协议和销售模式的合规性。 5、双方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建立系统对接 1、双方双方技术人员建立TA系统和即时通讯系统对接; 2、光大银行协助代销行开展系统测试。 准备发行文件 1、光大银行提供理财协议和理财产品说明书标准模板; 2、光大银行向代销行提供合作理财产品的人员集中培训; 3、光大银行持续提供合作理财产品的相关市场资讯服务; 4、协助代销行准备理财产品发行文件和营销指引。 因客户的需求,我们不断进步…… 待人至信 执业以专 中国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 尽管交易结构很简单,是为突破政策限制不得以而为之。但意义很深远,对货币市场的影响、中国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不容小视。 CONFIDENTIAL DRAFT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 * CONFIDENTIAL DRAFT 与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计划 —阳光理财产品代理销售 光大银行理财业务介绍 与城商行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理财产品销售合作模式 合作双方的准备工作 目录 1 2 3 4 一、光大银行理财业务介绍 光大银行自2004年开始开展代客理财业务,“阳光理财”品牌优势已初步建立。 目前我行已设计发行8个系列理财产品逾百期,总发售量本外币合计超过800亿元; 理财业务的迅速发展是光大银行进行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的集中反映,并日益成为光大银行实现发展战略调整与业务转型的重要手段。 光大银行理财业务的概述 光大银行理财业务发展 产品创新能力强,速度快,理念新,契合客户需求 国内第一家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银行(B计划,2004年9月) 国内第一批外币理财产品发行银行(A计划,2004年2月) 国内第一家主题理财产品发行银行(E计划,2005年1月) 国内第一家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银行(A+计划,2005年4月) 国内第一家商品联结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银行(A+挂钩原油2006年4月) 发行信托投资理财产品,并陆续推出国内外股票关联理财产品、QDII业务及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自2004年至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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