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422-2008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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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030. 10
Z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422—2008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recycling and
treatment of communication record medias
2008-10-07 发布 2009-04-01 实施
发布
GB/T 22422—2008
-1.Z- —1—
刖 弓
本标准是通信产品回收处理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目前包括:
——废弃通信产品回收处理设备要求;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蒋京鑫、郭伟祥、杨帆、安石妍、王丽琴、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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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422—2008
引 言
随着中国通信技术的提高,通信记录媒体的更新换代在逐步加快,出现了大量的废弃的通信记录媒
体需要回收处理 。这些通信记录媒体在废弃之后 ,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造成资源
的浪费 。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流程和处理方式 ,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既考虑了通信记录媒体的实际使用情况,又考虑到与国家法规和监管的相关要求相衔接,结
合行业的现状、经济与技术上的可行性,制定出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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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422—2008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通信记录媒体回收处理有关的保密要求与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级用户中使用到的通信记录媒体产品。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1
通信记录媒体 telecommunication record medias
通信网络体系中用来进行数据备份的存储媒介,主要包括磁盘阵列中的硬盘 、磁带库中的磁带、光
盘库中的光盘等。
2.2
回收处理 treatment
对废弃产品进行除污、拆解、破碎等进行的任何活动。
2.3
再利用 reuse and recycling
对废弃产品的零部件或元器件以及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
3回收处理保密要求
通信记录媒体使用者在报废通信记录媒体吋宜首先对记录媒体内的存储信息进行删除。
通信记录媒体使用者不宜擅自采用刻划、砸、折等物理破坏方式,来达到破坏信息的目的。
注 :这些物理破坏方式不仅不能达到消除信息的目的,还可能会阻碍回收处理企业用最佳的方式对通信记录媒体
进行回收处理。
为了防止通信记录媒体内的信息泄露,通信记录媒体的使用者宜采用一定措施防止记录媒体内的
信息外泄,如派专人监管回收处理的前期步骤,对关键步骤进行录像等。
为了防止通信记录媒体内的信息泄露,通信记录媒体回收处理企业不能对通信记录媒体进行直接
再使用,而必须进行材料回收。
4回收处理环保要求
4. 1通用要求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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