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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安装合同.docx

发布:2019-07-23约7.26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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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 结 构 安 装 合 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在“迁建扩产项目制造车间一、制造车间二及仓库钢结构工程”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成套钢结构系统建筑的安装施工。为加强双方的协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迁建扩产项目制造车间一、制造车间二及仓库钢结构工程。 2、项目地点: 3、建筑面积:27864 平方米。 4、建筑层数:单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负责本项目钢结构(含预埋锚栓及其支架)、屋面系统、墙面系统的运输及安装,内部辅助用房和隔断的钢结构材料运输及安装;不包括土建、水电、暖通、吊车轨道及其连接件、门窗、防火涂料、车间二预埋锚栓及其支架(详见合同附件一:优化投标报价清单内的工程量,投标报价清单与优化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 2、本工程基础设计由 甲方 负责,预埋构件的制作由 乙方 负责,安装埋置由 乙 方负责,基础施工由 甲方 负责。 3、钢结构施工图纸由镇江大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并制图签图章。 4、钢结构次构件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优化设计图纸需经镇江大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确认并盖章。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安装劳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332.2 万元,即大写人民币: 叁佰叁拾贰万贰仟元整(优化后固定总价,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优化图纸确定的内容为准,优化图纸范围以外的工程及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1.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双方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1.3、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甲方又不确认追加合同价款的,按国家最新现行费用定额和计价方法进行计算,并由双方协调确认。 1.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费用。 3、以上材料合同总价包括次构件优化设计、材料运输、安装费用,不包括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量价款,若因设计变更而增减工程量的按实结算。 4、工期。开工日期:大约于 2016年 7 月 1日开始,正式开工日期应以场地具备施工吊装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报告之日期为准。完工日期:自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后第三天开始总日历天数 100天内完工。其中仓库工期待定。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4.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人进场施工的。 4.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4.3、甲方驻工地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无故拖延手续而影响施工的。 4.4、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4.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4.6、因雨天、下雪天、冬季无法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4.7、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的。 4.8、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在乙方开工进场前的 3 天内,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1.1、甲方将安装所需水、电从安装场地外部接至安装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期间乙方施工所用水和电及电讯的费用挂表计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1.2、甲方负责确保安装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1.3、吊装场地做必要的处理,以便利乙方吊装机械、设备进场行走。 1.4、向乙方提供必需的钢结构拼装及保温棉等材料堆放场地。 1.5、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站的报监工作,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手续。 1.6、钢结构工程完工后,达到验收标准的情况下,全力配合乙方对钢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1.7、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并进行现场交验。 1.8、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9、协调土建及其他施工单位与钢结构安装单位互相配合,使安装工作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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