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相应对策.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相应对策
社科新论当代社科视野2011年第9期
自下而上的社会问责,是建构完善的权力监
督体系所不可或缺的,针对当前社会问责所面临
的机制缺失及现实限制,应当着重注意从如下几
个方面人手:
(一)健全问责机制设置,拓展公民参与途径
从广义上说,社会问责从属于行政问责,因
此,完善社会问责的法规体系和问责程序,实际上
是包含在行政问责体系完善之中的.规定问责程
序.必须用程序来保证问责制沿着法治的轨道进
行,防止陷入人治的误区.主要包括:责任的认定
程序,问责的启动程序,问责的回应程序等.规定
问责救济.明确对被问责公务员及行政行为受害
人的救济条款.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应责的相关机制和程序
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长,广泛的公民问责
正在对治理体系形成倒逼效应,进而要求建立
和完善政府应责的相关机制和程序.这主要包括
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在政府机关建立和完善
社会问责的回应机制,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官员必
须正面回应民意,具体的做法如设立新闻发言人
和网络发言人等;二是需要某些权力监督部门介
入,迫使政府接招.
(三)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保障公民知情权
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参与形式,公民问责只
有在一个信息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才是可能的.为
此,首先必须继续大力传播信息公开的理念,培育
公众的知情权意识,扭转政府官员的信息保密
思维,树立公开行政的现代观念.其次,要尽快健
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细则,明确信息公
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等,特别是要廓清信
息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使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最后,健全知情权的救济渠道,关键是加大对隐瞒
信息或抵制信息公开的惩戒力度,防止政府官员
以各种方式和方法来阻碍信息公开.
(四)加强对社会问责者的权利保护
在任何社会当中,社会问责者所面对的都是
一
个组织严密的机构,一种习以为常的观念,一套
盘根错节的体制和一个(或一群)掌握权力的政府
官员.如果权力监督机关懈怠失职,无所作为,公
民不得不与权力滥用作斗争,这对公民本身就是
不公平的.强化保护问责者的人身安全,工作安全
和家庭安全,遏制打击报复者的嚣张气焰,防止来
自当权者的再度侵害.
(汤摘自《四川行政学院))2011年第3期
何延昆,张晓玉/文)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
发展现状及相应对策
目前,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的活动已
初具规模,在中国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已不容忽视.
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中国的方式主要有六
种:第一,在香港澳门等地建立总部或分部,由此
指导在大陆的项目运作;第二,在北京开设代表
处,由中国政府机构做挂靠或接待单位;第三,在
北京以外的其它城市开设办公机构,昆明成为境
外非政府组织最集中的城市;第四,在工商局注册
为公司;第五,与中国政府机关或其它机构合作开
展项目,通过这种方式在中国活动不需要在政府
部门登记;第六,在国家外国专家局申请国际专
家服务执照;另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如果只在中
国设立项目办公室,也不需要在政府登记.
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
的作用
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不能片面
地看,应根据其实际的作为,效果和影响做出全
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以此作为制定和实施相
应对策的依据.
客观说来,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许多活动对中
国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一是带动了国际资金,
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输入,有利于科技,民生,
公益事业的发展进步.二是有助于中国新型社会
体制的创建.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了中国许多社
会组织的改革,特别是在许多新型的所谓草根组
织的建立和发展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三是有
助于中国公共政策形成过程的改进.
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消极影响
第一,反华势力利用NGO对我国进行思想渗
透,学术渗透,人员渗透,网罗和组织异议力量,
非政府组织已成为我国反渗透,反颠覆的一条重
要战线.
第二,刺探和收集我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情
报.各种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掌握信息,收集情报,
制造话题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许多媒体,政要
所得到的信息和资料来自各种非政府组织.
第三,介人中国基层选举和地方自治能力建
设活动,对中国政治改革进程有某种程度的影响.
第四,一些具有宗教背景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也在中国开展活动.
第五,在中国推行外来模式.在中国的境外非
政府组织多数可以在引入国外经验和提供资助时
尊重中方合作伙伴,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互动,鼓
社科新论当代社科视野2011年第9期
励中方伙伴自主开展活动.但也有一些境外非政
府组织以及它们的工作人员在中国开展活动时,
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其所在国家的一些既定经济和
社会领域的发展模式和活动方式,照搬到中国来,
在中国强行推销一些既定的模式和方式.
应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对策
中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开放,必须既要欢迎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