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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金博机械
塔式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2009年07月25日
塔式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技
术
资
料
1.1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查阅资料。
1.2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基础及轨道等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c.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d.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查阅资料。
2.
作
业
环
境
及
外
观
2.1
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6m。
目测检查,必要时实际测量。
2.2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目测检查。
2.3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以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目测检查。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2.4
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和平衡重、臂架头部、外伸支腿和夹轨器要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要有红色标志。
目测检查。
2.5
塔机适当部位应有清晰的产品标牌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外观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
2.6
高于30m的起重机顶端和两臂端应装设红色障碍灯。
目测检查。
3.
金
属
结
构
3.1
起重机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果不能修复,应报废;发生锈蚀或者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否则应报废。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厚仪等工具测量。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3.
金
属
结
构
3.2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接状况。
3.3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位置应与设计要求相符,保证正常工作时不位移、不脱落。
根据安装说明书确认平衡重的重量,检查安装状况。
3.4
塔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
将标尺分别水平固定在臂架铰点附近和基础节(或最高附着点)的塔身上,其中心位于塔身中心线上,臂架转到其纵向轴线与塔身的一个截面中心线重合的位置,分别在X、Y轴的两个方向上用经纬仪测量两标尺水平误差,即垂直度误差。
3.5
斜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05m,斜梯的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踏板应由具有防滑性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斜梯及扶手固定可靠。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3.6
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为250~300mm,直立梯与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离不小于160mm,当梯子设于起重机内部时,梯子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否则在高于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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