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docx
照明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应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的照明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人和职责
-负责人:照明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
-职责:
-确保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监控照明设备的状态。
-按照维护保养计划对照明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及时处理照明设备故障,并记录故障处理情况。
-对照明设备进行定期的性能测试和能耗评估。
-提出照明系统的优化建议,如更换节能灯具等。
3.运行管理要求
-照明系统的运行时间应根据场所使用情况合理安排。
-室外照明设备应在天黑后自动开启,并在天亮时自动关闭。
-定期检查照明设备的电源线路和开关,确保正常供电和开关操作。
-对照明设备的光源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对照明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洁维护,避免灰尘积累影响照明效果。
4.维护保养管理要求
-制定照明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定期检查照明设备的电气连接情况,修复松动接触和断路等问题。
-清洁照明设备的灯具和灯罩,保持光线通畅。
-检查并更换照明设备的熔断器、灯泡等易损件。
-定期对照明设备进行性能测试,评估能耗情况,并提出节能建议。
5.记录和报告
-运行管理记录:记录照明设备的开启时间、关闭时间、异常情况等,以备查阅。
-维护保养记录:记录维护保养工作的内容、时间和维护保养人员,以备审查。
-故障处理记录:记录照明设备的故障情况、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以备追溯。
-运行管理报告:定期向上级报告照明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维护保养工作的进展。
6.执法和违规处理
-针对未按规定进行照明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单位或个人,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进行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改正。
-约谈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若情节严重,可向公司高层报告并提出处罚建议。
以上为照明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内容,请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遵守执行,确保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