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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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
见》解读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
到2020 年,全国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
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
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
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
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改革任务。随着我国
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
次、多元化特点,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难以发
挥出整体效益。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
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
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
理布局,不搞大拆大建,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乡镇(街
道)综合性文化设施重在完善和补缺,对个别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村(社区)综合性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
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
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同时,与乡镇(街道)
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相配套,加强文体广场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中心应围绕文艺演出、读书
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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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
现人、财、物统筹使用。
《指导意见》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出了要求。要求广泛开展
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改革措施与惠民政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
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支持群众自办文
化,加强对广场文化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畅通群众
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通过流动文化服务、数字文化服务和文化志愿服务等方式,增加基层公
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指导意见》强调要创新基层公共文化运行管理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推进基
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
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公共文化体育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要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发挥
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中心的建设使用;要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
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中心的建设管理,率先在城
市探索社会化运营试点。
《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
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
见》精神,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
和服务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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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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