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pptx

发布:2025-03-05约4.18千字共7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一、为什么要制定《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2.法规细化的需要

;?认定方法?存在的问题:;关于隐患的定义

?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规定:

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规定: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二、?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原那么;;三、主要内容;;〔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平安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平安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平安生产责任人和平安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内容覆盖范围。

结合10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有删减、有增加。;;删减原因:

2.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施推进,对煤矿的办矿条件也在逐步提高,对于存在重大危险的煤矿提出确保双回路供电的要求是行业开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增加的内容:;1.全国煤矿统一执行一个标准;2、充分汲取事故教训;3.预防性条款和追加惩罚性条款并重;预防性条款〔51条〕;预防性条款〔51条〕;预防性条款〔51条〕;预防性条款〔51条〕;;惩罚性条款〔14条〕;惩罚性条款〔14条〕;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停产整顿必须严格按程序验收复产;停产整顿必须严格按程序验收复产;鼓励煤矿企业主动上报、自觉整改重大隐患;把握好?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六、主要条文解读

原条款新条款;关于?判定标准?第四条“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把握;关于?判定标准?第四条“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把握;关于?判定标准?第四条“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把握;;第四条“瓦斯超限作业〞,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缺乏的;

〔二〕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三〕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关于?判定标准?第五条“瓦斯超限作业〞的把握;第五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二〕未装备矿井平安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三〕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四〕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五〕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六〕未采取平安防护措施的;

〔七〕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关于?判定标准?第六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把握;关于?判定标准?第六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把握;第五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二〕未装备矿井平安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三〕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四〕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五〕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六〕未采取平安防护措施的;

〔七〕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关于?判定标准?第六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把握;关于?判定标准?第六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把握;关于?判定标准?第六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把握;第六条“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米3/分钟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米3/分钟,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