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第三学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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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度第三学期
《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东校区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地点 12级毕业前的学生、14级、15级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第四周
2016年3月14日-17日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公共教学楼大学英语教学部办公室E102
联系人:
黄老师
TEL
020-84113132020 第六周
2016年3月28日-30日(周一至周三)
下午:
2:30—4:30 星期一考第一册和第二册 3月28日E303
星期二考第三册(含综合英语2) 3月29日E504
星期三考第四册(含综合英语2)和各门后续课程 3月30日
E502
注:
1、14级、15级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即上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以及12级的毕业前重考。13级不参加本次重考,待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安排。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2级、14级、15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请各院系教务员老师通知有需要重(缓)考的学生,也请同学们互相告知。
大学英语教学部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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