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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7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PDF

发布:2017-04-21约3.7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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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7 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落实中共中央“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战略部署,培养应用型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针对市场需求拓宽高端社会调 研和应用政策评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7 年计 划招收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0 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 15 名。 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招生方向为“社 会服务机构管理”、“社区发展”、“高级临床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 政策”和“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 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 2017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 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不限学科专业。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 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 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 下: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任选一门 ③ 社会工作原理 ④ 社会工作实务 注:考试科目③、④中均含有专业必答题和根据报考方向确定的选作题。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我校在复试时将对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 审查,考生须提交报名表、本科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 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 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对社会工作的理解、 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 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 录取。 三、学习方式 本专业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 2 年。实行学分制。 四、培养要求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硕士的培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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