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渤海纸业复合纸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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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
龙口市渤海纸业复合纸项目
项目代码
2410-370681-04-01-574629
建设单位联
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黄河营村龙口市渤海纸业有限公司院内
地理坐标
(120度31分12.893秒,37度45分3.677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223加工纸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九、造纸及纸制品业
37、纸浆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
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410-370681-04-01-574629
总投资(万
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占比(%)
1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
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200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
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2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龙口市渤海纸业复合纸项目,项目产品为复合纸,国民经济代码为C2223。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本目所用工艺、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也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因此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依据《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本项目位于烟台市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和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及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类别。
根据《烟台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诸由观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代码:ZH37068120008。环境管控单元详细分见附图5。
表1-1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管控
维度
清单编
制要求
准入要求
符合性
空间
布局
约束
禁止开
发建设
活动的要求
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
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本项目不属
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
事项
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
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铁、炼
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
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
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属
于不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的项目
3
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
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自然资源
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
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
142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鲁自然
资发〔2023〕1号)中明确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
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
律法规执行。
本项目不在
生态红线范
围内
限制开
发建设
活动的要求
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
空间局
要求活
动的退
出要求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优化工业布局要
求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支持
其迁入依法规划的工业园区发展。
2.在城市建成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