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宇亮化照明工程安装劳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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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照明工程安装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建筑夜景观亮化工程灯具安装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广州市周大福金融中心裙楼亮化工程
二、 工程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东塔C座
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元整(¥930000.00元)
工程内容:LED线条灯、筒灯等照明灯具及管材安装
1、 施工项目:本项目的灯具、灯架及照明配电箱安装、各种规格的管线敷设、 照明系统的调试以及安装。
2、 施工范围:按照包工不包主料包验收的包干方式(具体见安装清单),建筑夜景观亮化工程的制作和安装。本工程灯具安装单价经双方商定后不再变更。如因持续雨天达到三天以上且不能施工,甲方按每人每日50元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伙食补助。
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审定的设计方案及做法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按期完工。
2、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要牢固安全、可靠,电线、电缆的敷设路径须合理、规范。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B50303-2002) 》有关规范和标准。
工程材料:
1、本工程所需全部安装材料(主材)由甲方负责采购并送至工地,由乙方当场验收并承担保管责任,乙方须保管好材料签收单据,工程竣工办理安装费结款时交回甲方。
2、本工程所需安装电缆、桥架等辅助材料(附清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品牌、规格、数量负责采购并送至工地。
3、乙方在使用时须尽量做到节约用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安装材料浪费、丢失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施工过程中,如原设计方案安装辅材数量不能满足实际施工需要,必须超出原设计方案规定数量的,由甲方另行补充。
4、乙方不得擅自添置或变更安装材料,更不允许使用不合要求的材料,否则,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并接受甲方相应违规价款的处罚。
工程质量安全:
1、各项安装指示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如检测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扣减部分乃至全部工程款。
2、乙方有责任确保本灯光系统工程的灯具、设备等电气安装的质量,并保证通过建设方的验收。
工期要求:
整体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计, 必须在 年 月 日竣工(除阴雨天不能施工,时间顺延)。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安全规范作业, 乙方自行管理施工安全, 必须指定至少一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监察,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必须自带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
2、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佩带标志和安全帽, 统一着装。高空作业时须佩带符合要求的安全带,下吊作业须有安全副绳。每日施工前须认真检查所有安全设施, 每日施工完毕须主动清扫现场,处理好余渣、余料,回收包装物。
3、施工中未经建设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施工费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施工费按包工不包料包验收的包干方式。
2、付款方式为: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施工工程款总额的 20%(即¥ 元),完成施工工程量的70%后,甲方再支付总工程款的40%(即 元),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余下38%,预留2万元质保金自验收合格日起30天内支付。 (因灯具问题,不亮灯,甲方必须重新提供产品,乙方对产品质量不负责)若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 其他:
1、甲方指派一名工程联系员,负责协助乙方与建设方以及监理方的联系,以及工程所需材料的调运和采购等。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方施工管理制度,如遇违反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主动向建设方或监理方办理材料报审、隐蔽工程报验等相关手续。若建设方提出变更,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办好签证手续。
4、由于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和协调等原因延误时间,甲方付给乙方所有延误费用。(除下雨天除外)
5、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甲、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拓模生效(复印无效)。
7、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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