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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ZHH 085-2019氮气保护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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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H 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HH 085-2019 氮气保护管理规定 NitrogenInertingControlProcedure 2019-12-14发布 2019-12-22实施 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1 Q/ZHH 085-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EHS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钢辉、王振华、范东崴、郑海星。 2 Q/ZHH 085-2019 氮气保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易燃易爆溶剂储罐、反应釜、接受罐、离心机等使用、产生易燃易爆有机溶 剂、气体的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G/T20570.16-95 气封的设置 3. 程序 3.1 一般安全要求 (a) 有爆炸混合气体存在危险的设施,如反应釜、离心机和储罐使用或配备氮气保护系统。 (b) 在有易燃易爆混合气体的系统需要动火检修时,须用氮气进行置换管道或容器内的气体/空 气。 (c) 料液输送一般用泵,如特定场合,需要压送料操作时,必须用氮气压料,杜绝用空气压料。 (d) 所有房间内充氮保护排气,必须排出房间外,不允许排在房间内。 (e) 氮气的纯度≥98%。 (f) 合成车间可考虑利用液氮低温反应后排出的氮气,收集利用,作为充氮源。 (g) 接触氮气保护的操作者应接受氮气保护知识的培训。 (h) 氮气保护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氮气保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作好记录。 (i) 使用氮气的地方,必须考虑缺氧的危险,现场应该得到足够的通风。 (j)不同的物质有不同的极限氧含量LOC 值,若该物质无法找到LOC值时,以4%作为该物质的 LOC值。 3.2 氮气保护安装规范 (a) 易燃液体贮罐 (或接受罐) (1) 易燃液体贮罐顶部安装氮气管道,手动操作,避免容器内物料与空气直接接触,并防止物料挥 发。 (2) 安装氮气管道时,考虑供应氮气的的供气流量应大于或等于由于泵抽出储罐内的液体所需的补 充气量 (即泵的最大输出能力)与由于外界气温变化而产生的储罐内气体冷凝和收缩所需补充的气量之 和。 (3) 氮气管道上应安装压力表和控制阀门。 (4) 安装氮气管道的同时安装阻火式呼吸阀。室外溶剂储罐安装呼进、呼出同一个口的阻火式呼吸 阀。室内溶剂储罐安装呼进、呼出各一个口的阻火式呼吸阀,呼出口集中接至排气总管,排出室外或接 至尾气处理设施。 (5) 氮气管道进口与排空口 (呼吸阀)不能接在同一个口,应合理分开一定距离。 (6) 若有条件,可安装自动启闭的氮封装置,其工作原理为:当储罐进料阀开启,向罐内加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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