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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网络时代,民间借贷利用网络作为媒介发展出了网络借贷中介平台。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在中国仍然是个新兴事物,由于众多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人存在不少法律困境。本文笔者主要从法律角度阐述网络借贷平台不明确的身份地位,导致了监管部完善等法律问题,及网络监管不完善易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从而引发一系列宏观的社会风险。并对此提出了笔者个人的几项规范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
一、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存在发展及我国实践
所谓民间借贷网络平台 最早源于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平台由2006年“
最早源于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平台由2006年“ HYPERLINK /view/138850.htm \t _blank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 HYPERLINK /view/7186.htm \t _blank 孟加拉国)首创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接触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美国最大的网络借贷平台是Prosper,欧洲最大的网络借贷平台是Zopa。Zopa和HYPERLINK /view/1327431.htmProsper提供HYPERLINK /view/16373.htmC2C的金融服务的网站——可以实现用户之间的资金借入或借出,整个过程无需银行的介入。
与国内外成熟运作相比,国内网络借贷处于成长阶段,而且其建立多是模仿英国、美国。成立于2007年的拍拍货是国内成立的第一家网络借贷的网站,作为中介平台的拍拍贷既不吸储,也不放贷,其主要目标是提供国内个人对个人的小额贷款的借贷平台,它只是一个“民间借贷网络平台”。该平台主要是本着引入社交网络的概念,致力于一站式中间服务,包括身份认证,工资等收入资料审核,从而使网民之间的借贷更加方便、快捷、灵活。目前国内主要有的网络借贷平台有阿里小贷,贝尔创投,畅贷网,点点贷,鼎力贷,速贷,分分贷,给力贷,红岭创投,齐放网等。
有学者指出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有以下独特之处 网络借贷平台的特点参考马运全.
网络借贷平台的特点参考马运全.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风险与行为矫正[J],微型金融研究,2012(276)
我国HYPERLINK /view/4149311.htm网络借贷平台还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之中,这种新型的理财模式正在逐渐被身处HYPERLINK /view/552605.htm网络时代的大众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实现了资产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可以用这种方便快捷地方式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网络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在促使这种新型金融业务在中国的成长。
二,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地位定位不明确
我国的民间网络借贷平台正在逐步发展壮大,为不少人带来了方便及实际经济利益,但其法律地位尚未明确。网络借贷平台是否属于金融机构还是只是纯粹的中介?依据我国目前关于金融机构的定义,指专门从事HYPERLINK /view/26698.htm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中央HYPERLINK /view/20233.htm银行、银行、HYPERLINK /view/168660.htm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侨资、合资金融机构四大类。笔者也赞同把民间网络借贷平台法律性质界定为准金融机构 李爱君.HYPERLINK /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PZGZ201205007dbcode=CJFQdbname=CJFDTEMP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J].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2(05)。再者根据其如下运作流程 参见拍拍货平台的运作流程/:(1)有借款需求的人在网站上免费注册,通过填写自己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月收入、联络方式证明、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记录等)成为借入者;(2)成为借入者之后,在网站上填写借款理由和借款金额、年利率、借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就可以在网站上发布借款列表;(3)通过网站的邀请模板,借入者邀请现实生活或网络中的好友来到网站为自己的借款进行评价;(4)通过竞标,最低或较低年利率的贷款形成一项贷款组合,此时竞标完成(有的网站这时仍需进一步的审核,例如,红岭创投需要借入者再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借款用途证明资料、信用卡记录等),最后借入的资金流入借入者的账户,同时网站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借条,并以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借入者和借出者的邮箱中。因此,网络借贷平台也应被界定为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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