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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系统规范V1.1-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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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系统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加入追溯平台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包括加入平台的要求、初始化信息的要求、基础数据共享的原则以及追溯数据上报的要求。 本标准只对生产、流通链中的乳粉企业做出规范性规定,对内部追溯业务流程不做详细规定。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的可追溯性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体系项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数据标准》 《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接口标准》 术语和定义 追溯参与方 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经营者。 XML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XML,可扩展标记语言),简称XML,是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W3C)的一个开放标准,也是网络应用数据交换的标准 Web Web service是一个平台独立的,低耦合的,自包含的、基于可编程的web的应用程序,可使用开放的XML标准来描述、发布、发现、协调和配置这些应用程序,用于开发分布式的互操作的应用程序。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平台: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平台 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 基础数据:包括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 追溯的基本原则 追溯参与方应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标准进行追溯数据上报。 追溯参与方应采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平台”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追溯上报。 采用接口方式上报数据的追溯参与方,应采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接口标准 对追溯参与方的总体要求 平台的要求 追溯参与方应遵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平台”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上报环节的业务办理。 地址 追溯参与方应通过访问登录平台。 获取平台账号 追溯参与方应通过本企业(或本组织)的“企业许可证号”、“法人身份证号”获取平台登录账号,设置登录密码,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信息的 追溯参与方首次登录平台,应使用网页直报的方式,初始化追溯参与方的基础数据, 包括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 遵循基础数据共享的规范 追溯参与方上报的追溯基础数据,应遵循以下共享规范: 省内生产的乳粉产品以生产企业上报的数据作为共享的基础数据。 省外/进口乳粉产品以首次上报的数据作为共享的基础数据。 追溯参与方上报的乳粉产品信息如果存在变更情况,应联系平台的系统管理员进行统一维护变更。 追溯数据上报的 数据上报方式要求 追溯参与方应根据自身的信息化系统建设能力确定使用平台提供的数据上报方式。 接口方式 具备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改造能力的追溯参与方,应根据平台提供的Web Service接口,建设或者改造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上报乳粉追溯数据(不包括基础数据)。 Excel方式 不具备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改造能力(或者短期无法完成改造)的追溯参与方,应采用平台提供的Excel文件批量上报方式,上报乳粉追溯数据(不包括基础数据)。 APP方式 小型零售企业/药店,可采用手机APP方式,上报乳粉追溯数据(不包括基础数据)。 网页方式 平台要求上报的基础数据,包括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追溯参与方应使用网页方式填报。 数据上报范围的要求 追溯参与方应遵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数据标准》上报。 上报要求 追溯参与方应遵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数据标准》,当相应数据产生时,就进行上报。 上报要求 接口上报原则 追溯参与方采用接口上报方式,应遵照《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接口标准》进行上报。 Excel上报原则 追溯参与方采用Excel接口上报方式,应遵照平台提供的Excel模板进行上报;要求单个Excel文件应小于等于300K;要求单个Excel文件不能超过5000条记录。 网页上报原则 追溯参与方采用网页上报方式,应遵照平台提供的网页操作规则进行上报。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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