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法律制度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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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全球气候变暖无疑是目前全人类关注度最高的环境问题。全球气候变暖导
致的气候异常给全世界造成了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就造成全球变暖的原因,
虽然世界范围内仍然存在着多种解释和争论,但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是,人类
的生产生活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是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温室气体包括水汽
O)、二氧化碳(CO )、氧化亚氮(NO)、甲烷(CH )等等,但是人类生产生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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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排出的温室气体主体是二氧化碳(CO2 )。目前中国每年排放的温室气体已经
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虽然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
国家,并不承担强制的减排任务。但是随着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不断增长和
全球气候变暖的进一步加剧,中国面对的国际减排的压力必然越来越大。刚刚
落幕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发达国家对中国等新兴发展中国家提出了苛刻的减排
要求,要求发展中国家在不久的将来也承担可测量,可核查、可报告的强制减
排义务。同时金融危机的爆发刺激了全球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碳关税
便是发达国家为摆脱危机,抢占新兴经济领域,以及应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竞
争压力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正面临着来自发达国
家的碳关税的压力。与此同时中国国内也面临着节能减排、调整经济结构、保
持经济稳定快速增长和治理环境污染等等一系列艰巨任务。此时研究碳税作为
一种理论储备,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征收的一种税。由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含碳量直接相关,故征收时通常按含碳量
进行计算。碳税有如下特征:碳税实质上是对排放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
的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征税,将其生产和消费的负外部化成本内部化;碳税是一
种间接税;碳税是一种调节税,通过实施碳税可以达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
产业结构的目标;碳税在不同国家的实施效果差异很大;碳税的实施涉及社会
经济和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广泛而深远。相比其他调控手段碳税有如下
的优点:碳税易于操作,碳税可以在化石燃料进入经济循环的批发销售环节环
节征收,因而较易于实施;碳税可以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碳税也可以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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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解决资金缺乏的问题。碳税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成很多类。
开征碳税有着多方面的意义:碳税除了能够带来丰厚的财政收入和保护环
境的作用外,它还能体现公平效率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征收碳税让
排放者付出一定的代价,让其“负外部效应”内部化,从而坚持了“谁污染,
谁治理”的原则,同时也有利于刺激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相关技术手段。
碳税与其相关的税种有区别也有联系:首先,在与环境税的关系中,碳税
包含在中义和广义的环境税中,可以看作是环境消费税的一种,但又与狭义上
的环境税是独立平行的;碳税与能源税历来关系密切,在一些国家里碳税是作
为能源税的一部分征收的,但是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方面,碳税比能源税更有
效;碳税与资源税区别较明显,但在设计的时候也要注意避免二者之间发生重
叠;最后碳税与绿色税制的关系中,碳税应当成为环境保护的一种手段,成为
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碳税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一,经济学解释主要包括庇古税理论、
公共物品和双重红利理论、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二环境法基础主要有,
环境正义理论和环境权利义务理论;三,碳税的伦理学依据主要有,可持续发
展的理论等.
最早开征碳税的地方是欧洲的斯堪地内维亚国家,而较近开征碳税的国家
是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文中着重介绍了芬兰、瑞典、丹麦和不列颠哥
伦比亚省的碳税开征历史和现实情况,并总结了各自的经验教训。
在总结前人教训和结合中国实际国情的条件下,笔者对中国的碳税进行了
初步的设想。首先提出在中国开征碳税必须坚持的八大原则,分别是:一,不能
损害公众的福利原则;二,改革目标的多元原则和兼顾原则;三,循序渐进和
逐步推进原则;四,税收中性原则;五,开征碳税应遵循 WTO 原则;六,碳税
的公平原则;七,碳税的效益原则;八,碳税法定主义原则。在碳税的征管法
律制度构建方面,首先是碳税征收主体法律制度。笔者认为碳税的征收主体应
当是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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