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立象而尽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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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周易》“立象而尽意”的美学理解
?《周易》的论“象”涉及了象与意的关系这个在中国哲学与美学中的重大意义的问题,并提出了“立象以尽意”的观点。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尽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而舞之以尽神。”(《系辞上》)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周易》“立象尽意”的观点并不是以美学为出发点的,但却和《周易》本身一样有着不可忽视的美学意义。
“立象以尽意”的观点是针对“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观点提出的,因此在本质上也属于我国古代有关“言”与“意”关系的讨论的范畴。在讨论中我们会自然而然地会提出一些问题,而我认为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我们正确理解“立象而尽意”的观点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
第二、
第三、
关于“意”的问题,我认为“意”有四种类型,分别代表其在宇宙中的四种含义:一、在经验证实范围内的“意”,自然科学所科学和社会科学所欲尽的“意”。二、宗教的“意”。三、艺术的“意”。四、哲学之“意”。
在明确了“意”的四种类型之后,我们便可以着手讨论“言”能否“尽意”的问题了。基于“意”的第一种类型,我认为“言”是能够或者说相对能够“尽意”的。因为如果连经验证实的和社会科学所要表达的“意”都无法用语言正确地表达的话,那么社会道德规范、传统、真理将不复存在。而从“意”的第二、三中类型出发,语言或是要表达超出语言概念、规定的东西。如:领悟、幻觉、体验、信仰。语言在这里成为了演化推理的逻辑工具。或是作为一种艺术来表现艺术,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的社会属性内含于人的个性之中,并作为个性体现出来,这就必然造成在艺术中的“言不尽意”。正如黑格尔所说的:“语言所运用的词是普遍性的概念,但我们的词所指的东西却是‘那一个’,是不可重复的个别。”因此当“意”为第二、三中类型的时候“言”是不能尽“意”的。第四、当“意”作为一种哲学上的“意”,的时候,我们要分而视之:一种从现实生活中总结推算出来的朴素的哲学是可以用“言”表现的,而当哲学开始诗化之后,思想家个人的情感,理想开始渗透其中“言”就无法“尽意”了,理解“诗化哲学”的“意”还需要有超越它语言的情感体验。
既然“言”是如此得难以尽意,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合理得解决“言意关系”呢?儒家重“行”、道家则提倡“得意忘言”,《周易》创造性的在“言”和“意”的关系中引入了“象”是中国文学理论上的重要创造。《系辞下》中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想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做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在这段文字中详细描述了“象”的产生,“象”是圣人洞察天地万物之道而得出的蕴含自然规律性的符号。高度地抽象了人类、社会、世界、宇宙为阴、阳两种对立统一的矛盾体。这样的创造扩大和加深与“尽意“问题有密切关系的中国美学理论。
《周易》既是一本哲学著作,也是一本巫学著作,正是这样的特殊性质,使得《周易》使用符号来表达思想。在《周易》看来,六十四卦足以“弥伦天地之道”“范围王地之化”为了强调卦象这种无所不包的伟大作用,《周易》就把“象”提高到了高于“言”的能够“尽意”的地位。事实上,卦象只能隐约朦胧地暗示一下周易的思想,而并不能尽意,这就是《系辞上》中为什么有了“象”还要有“系辞焉以尽言”
关于“象”的“尽意”我是这样理解的,正如“言”能否“尽意”的问题一样,如果“象”是实际生活中的符号,是可以尽意的,但如果“象”是关于宗教的、艺术的符号,那么就不能够完全“尽意”,当“象”代表的是一种哲学的符号时“象”的“尽意”功能要视哲学的派系所定。
总而言之《周易》“立象而尽意”的理论对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以卦象为根基,透过大宇外千差万别的多样性,描绘出宇宙内在生成和构造的一元和单纯性。从美学上看,它是“以简驭繁”的象征表现形式的最初的典范。另外,“象”所表现出的用符号尽“意”的理念对中国古代的书法艺术以及文学批评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五) “立象以尽意”:《周易》智慧的诗意化
在周人的审美文化现象中,有一部十分特别的著作是不能不提的,其特别之处就在于它本是一部用做算卦的筮书,却用蕴含不尽的符号、形象、象征、诗意等艺术美的形式,最鲜明地体现了周人的哲学、世界观、人生观、智慧、审美趣尚等等意识、精神的全部,确实给人以目不暇接、咀嚼不尽之感。这本特别的书,就是《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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