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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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2011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通知要求,省厅决定今年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业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双基”(基础、基层)建设为重点,已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推进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各单位要从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出发,明确、落实、强化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监管和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口把守,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切实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省厅今年将出台《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分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责任,明确各地、各方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监管体系。
2、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和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责任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交通企业要确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健全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严密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操作程序、强化现场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投入,尤其是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和质量。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活动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交通运输行业,已经进入的要限期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必须清退出场。
3、强化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所承诺的安全责任和年度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责任目标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与督促,对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认真解决。各单位也要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实的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认真搞好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兑现奖惩。
(二)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集中开展隐患排查行动。集中开展道路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公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消防安全等领域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要针对春季、汛期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要抓好建党90周年和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着力消除死角、死面和盲区。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管,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完善专家查隐患、事故隐患举报等制度。检查督促企业逐级建立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对重大隐患要强化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全程跟踪,一追到底,确保整改任务完成。
3、进一步加大隐患综合治理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通报制度,在集中和日常排查监管过程中,发现依法应有其他部门督促企业或单位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通报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隐患治理工作。接到通报的单位要及时处理并反馈有关情况。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治理行动。
1、集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吉交明电[2011]20号)的内容和要求,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重点对营运车辆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治理营运车辆以包代管等行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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