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瑞澳机油储存中心建设项目-.doc环评报告.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瑞安市瑞澳机油储存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7楼 - 联系电话:0577-
前言
1、项目概况、特点
为保护环境,使废矿物油得到规范收集处置,解决废矿物油回收中的暂存问题,使整个废矿物油回收体系更加高速、安全、有效的运转,瑞安市瑞澳机油储存中心拟在瑞安市锦湖街道下湾村租用昌泰聚氨酯有限公司厂房建设专业的废矿物油仓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收集、暂存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收集后由台州翔进废油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运走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废矿物油处理加工过程。
项目位于瑞安市锦湖街道下湾村厂房内。主要建设内容:收集、暂存废矿物油。租赁厂房面积560m2,废矿物油年周转能力为4000吨。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80万元。本环评对项目厂址附近的空气、水和声环境质量等进行现状评价;根据本项目工程和周围环境特征,本评价将运输、暂存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列为重点评价。
项目可行性分析:瑞安地区现有机动车约30万辆,其中小型车约22万辆,小型车每行驶5000公里需更换机油约5L,按一年更换3次计算,则每年更换机油330万升;瑞安地区中、大型车约8万辆,按半个月更换一次机油,每次更换12L计算,则每年更换的机油为2304万升。瑞安地区机动车每年更换的废机油约2630万升(约23000t),因此本项目预计年收集、暂存废矿物油4000t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瑞安地区每年仅机动车更换产生的废机油就有23000t左右,但瑞安地区尚无一家针对废矿物油回收的企业,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降低废矿物油无序处置状态的环境风险和二次污染。本项目的建设,将推动瑞安地区循环产业的快速发展,符合中国循环经济和温州发展的要求,是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具体实践,对中国资源循环和环境治理有着多方面的的影响,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环境影响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受项目业主单位—瑞安市瑞澳机油储存中心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同类企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瑞安市瑞澳机油储存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提请审查。
2014年9月1
2、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资料查询、实地调查、监测等了解项目及周边用地规划、环境现状, 根据设计对项目工程内容分析,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对项目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同时征求评价区域内相关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的看法。项目评价工作过程流程图如下:
3、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营运期:运输、暂存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列为重点评价;水环境重点关注营运生活废水的影响;营运期储运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的社会环境影响。
4、报告书主要结论
瑞安市瑞澳机油储存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要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在落实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能有效的促进温州市及城市圈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第9号令,2014.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1998);
(1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2000);
(12)《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修改条款;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2号,2008);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