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合同.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合同编号: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规模(万m2) 主要概况、规划内容 1 2 3 4 5 6 2.4 设计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式规划设计方案
工期和技术要求
3.1 设计周期:
( 正式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签订本合同及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在 日内向甲方提交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图;
( 须规划方案报建,经甲方审查同意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乙方在 日内完成规划方案报建成果;
(不需要规划方案报建,乙方不须提供规划方案报建成果;
( 分阶段报建:经甲方审查同意或政府规划部门批复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乙方在 日内完成规划设计部分成果;规划设计部分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复后反馈给乙方,乙方在 日内完成管线综合规划成果。
( 不需要分阶段报建,则经甲方审查同意或政府规划部门批复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乙方在 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所有成果。
3.2 技术要求
3.2.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市城市规划管理细则》等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
3.2.2 应满足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技术指标控制,落实所需配套项目。
3.2.3 其它: /
验收标准
4.1 乙方递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4.2 方案设计方向性意见首先应明确甲方的设计要求,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甲方以文字或图片方式提供设计方案的方向性意见。
(2) 乙方提供文字或图片或初步的方案供甲方确定以获明确的方向性意见。
(3)以实景或可明确界定的方式获得方向性意见。
本合同采用的方式为上述第 种。
4.3 乙方所完成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3.1 规划内容
以《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为依据,制定规划编制内容和编制深度:
4.3.2 规划图纸
区域位置图
标示编制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
规划总平面图
标示各类用地范围界线,道路网络,公共配套设施分布,各规划建筑物层数使用功能,定位坐标,必要的尺寸等。
道路竖向规划图
标明各级道路的平面、断面、主次道路交叉口及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标明主要交叉口形式以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分布与用地范围;标明广场的界限。
绿地系统规划图
标明各类绿地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
(1)给水、消防工程规划图
标明供水来源;标明供水管走向和管径、检查井坐标及标高;标明消防栓的位置。
(2)雨水、防洪工程规划图
标明雨水及防洪管(渠) 走向和管径、检查井坐标及标高。
(3)污水工程规划图
标明污水管/渠干线的走向、管径、管长、坡度和控制点标高和出水口位置。
其他反映规划意图必要的图纸
规划设计说明书
电子文件
以上成果乙方提供文本六套、底图一套、蓝图六套、大彩图一套、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甲方若需加制成果,工本费另付。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由乙方享有外,其他均归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等没有侵犯或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的,乙方予以赔偿。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合同签订时 / 规划设计要求 1 合同签订时 / 规划用地红线图和地形资料 1 合同签订三天内 / 周边及规划区内已建成的有关市政工程设施和道路坐标标高资料 1 合同签订三天内 / 本合同设计收费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次付费 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与甲方协商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 甲方变更所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