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验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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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人防工程结构验收报验单
项目名称
人防专项意见 (人防立项)批文号
申请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防工程规模(m2)
防护等级
本工程结构施工已完成,现场已具备验收条件,现报请验收。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设计单位:(章)
注:验收时应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
联系电话:、
海安县人防工程结构验收证明
项目名称
人防专项意见 (人防立项)批文号
人防工程 建设规模
开工日期
验收日期
验
收
意
见
合格□ 不合格□
建设单位:(签章)
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签章)
合格□ 不合格□
设计单位:(签章)
合格□ 不合格□
监理单位:(签章)
人防主管部门:(签章)
注:本表格一式五份,人防主管部门留存二份。
海安县人防工程防护专项验收报验单
项目名称
人防专项意见 (人防立项)批文号
建筑面积
防护等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工程验收资料齐全,工程现场具备验收条件,现报请验收。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设计单位:(章)
验收前需报验资料:
一、申请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人防工程防护专项验收证明,应包含以下附件:
1、人防工程专项审查意见(人防立项批复);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平战转换预案;
5、平战转换项目实施委托书(可选);
6、防护设备企业资质证明、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合同、防护(防化)设备合格证、防护门自检报告(防护门企业出具);
7、设计、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资质证明及共同签署的人防工程防护专项验收证明(一式五份);
8、监理合同及总监、监理工程师人防监理培训证书;
9、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出具);
10、人防工程结构验收意见;
11、人防工程分专业验收意见(人防设计单位出具);
12、人防技术审查意见及设计修改、变更等;
13、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4、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测绘报告;
三、法律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1、以上所有纸质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刻录光盘);
2、验收时应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
联系电话:、
海安县人防工程防护专项验收证明
项目名称
人防专项意见 (人防立项)批文号
人防工程 建设规模
开工日期
验收日期
验
收
意
见
合格□ 不合格□
建设单位:(签章)
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签章)
合格□ 不合格□
设计单位:(签章)
合格□ 不合格□
监理单位:(签章)
人防主管部门:(签章)
注:本表格一式五份,人防主管部门留存二份
海安县人防工程阶段性验收证明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人防工程建设规模
开工日期
实际建筑面积
验收日期
施工图防护专项审查批准书文号
现场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签章)
施工单位
(签章)
主管单位:
(签章)
设计单位
(签章)
监理单位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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