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_T_2537-2014_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__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__重量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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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
Z 11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2537-2014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2014 - 08 - 22 发布 2014 - 09 - 22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 布
DB37/T 2537-2014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及定义 1
4 方法原理 3
5 采样的基本要求 3
6 采样装置和仪器 4
7 排气参数的测定 6
8 排气流速流量的测定 6
9 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 6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7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12 注意事项 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采样平台与爬梯 1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等速率 11
I
DB37/T 2537-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
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光、李恒庆、宋毅倩、由希华、谷树茂、潘齐、丁君、徐标、李毅明等。
III
DB37/T 2537-2014
引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
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制定本标准。
V
DB37/T 2537-2014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1 范围
3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浓度低于50 mg/m 颗粒物的手工重量法。
3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锅炉、工业窑炉及其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浓度低于50 mg/m 的颗粒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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