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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_T_2537-2014_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__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__重量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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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 Z 11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2537-2014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2014 - 08 - 22 发布 2014 - 09 - 22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 布 DB37/T 2537-2014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及定义 1 4 方法原理 3 5 采样的基本要求 3 6 采样装置和仪器 4 7 排气参数的测定 6 8 排气流速流量的测定 6 9 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 6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7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12 注意事项 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采样平台与爬梯 1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等速率 11 I DB37/T 2537-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 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光、李恒庆、宋毅倩、由希华、谷树茂、潘齐、丁君、徐标、李毅明等。 III DB37/T 2537-2014 引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 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制定本标准。 V DB37/T 2537-2014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1 范围 3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浓度低于50 mg/m 颗粒物的手工重量法。 3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锅炉、工业窑炉及其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浓度低于50 mg/m 的颗粒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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