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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建水利水电实务教材考点精讲讲义第一轮重点知识标注全刘永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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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310000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水工建筑物级别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等别或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   1.水利水电工程等别   (1)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特殊: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级别按照发电装机容量确定   (2)拦河闸永久水工建筑物   2.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   (2)拦河闸永久水工建筑物   特殊:校核洪水过闸流量大于5000m3/s时,原2级提高至1级   校核洪水过闸流量大于1000m3/s时,原3级提高至2级      2F311011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特征水位   一、水工建筑物等级划分   (一)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及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划分为五等。   注意点:表2F311011-1数据;对于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各项任务指标对应的等别不同时,其整个工程等别应按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 工程等别 工程规模 水库总库容/108m3 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 保护人口/104人 保护农田面积/104亩 保护区当量经济模式/104人 治涝面积/104亩 灌溉面积/104亩 供水对象重要性 年饮水量/108m3 装机容量/MW Ⅰ 大(1)型 ≥10 ≥150 ≥500 ≥300 ≥200 ≥150 特别重要 ≥10 ≥1200 Ⅱ 大(2)型 <10,≥1.0 <150,≥50 <500,≥100 <300,≥100 <200,≥60 <150,≥50 重要 <10,≥3 <1200,≥300 Ⅲ 中型 <1.0,≥0.10 <50,≥20 <100,≥30 <100,≥40 <60,≥15 <50,≥5 比较重要 <3,≥1 <300,≥50 Ⅳ 小(1)型 <0.1,≥0.01 <20,≥5 <30,≥5 <40,≥10 <15,≥3 <5,≥0.5 一般 <1,≥0.3 <50,≥10 Ⅴ 小(2)型 <0.01,≥0.001 <5 <5 <10 <3 <0.5 <0.3 <10   注:1.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治涝面积指设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指设计灌溉面积;年引水量指供水工程渠道设计年均引(取)水量。   2.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指标仅限于城市保护区;防洪、供水中的多项指标满足1项即可。   3.按供水对象的重要性确定工程等别时,该工程应为供水对象的主要水源。   对拦河水闸、灌排泵站作为水利水电工程中一个组成部分或单个建筑物时不再单独确定工程等别,作为独立项目立项建设时,其工程等别按照承担的工程任务、规模确定。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工程等别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Ⅰ 1 3 Ⅱ 2 3 Ⅲ 3 4 Ⅳ 4 5 Ⅴ 5 5   水库大坝提级指标 级别 坝型 坝高/m 2 土石坝 90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130 3 土石坝 70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100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1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发电机装机容量/(MW)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1200 1 3 <1200,≥300 2 3 <300,≥50 3 4 <50,≥10 4 5 <10 5 5   2.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   (1)防洪工程   堤防:依据防洪标准   分洪道(渠)、分洪与退洪控制闸:不低于所在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2)治涝、排水工程   排水渠(沟):依据设计流量   治涝、排水工程中的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道、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依据设计流量   治涝、排水工程中的泵站:依据设计流量及装机功率(同灌溉工程)   排水渠(沟)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设计流量/(m3/s)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500 1 3 <500,≥200 2 3 <200,≥50 3 4 <50,≥10 4 5 <10 5 5   排水渠系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设计流量/(m3/s)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300 1 3 <300,≥100 2 3 <100,≥20 3 4 <20,≥5 4 5 <5 5 5 注:设计流量指建筑物所在断面的设计流量。   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设计流量/(m3/s) 装机功率MW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200 ≥30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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