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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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1.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1.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及环境现状监测,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及环境功能区划和自然、社会经济概况;通过工程和污染源分析,了解项目建成后的工程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征。根据周围环境特点和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预测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运营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以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根据达标排放的要求,论述本项目环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提出防治和减缓污染的对策和建议,为决策部门和建设、设计单位提供依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1.2指导思想
根据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分析工程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对设计中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最终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评价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因子。并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预测模型,结论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明确。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06年1月9日)。
1.2.3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号文2002年4月10日;
(2)《印发〈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6]113号,2006年6月;
(3)《合肥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合肥市环境保护局,2001年7月;
(4)《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合肥市人民政府;
(5)《合肥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合肥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2月;
(6)《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合肥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2月;
(7)《合肥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合肥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2月;
(8)《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04年9月1日;《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98年10月1日;《合肥市大气污染条例》2004年6月30日;11)《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8年12月;《巢湖流域“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合肥规划2006年3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93),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年9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国家环境保护局,年1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年11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年11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国家环境保护局,1997年11月。GB3096-2008《声环境标准》《声环境标准》1.4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4.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等级划分的规定,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学环境评价等级的划分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翡翠大道交口东南处,项目周围地势平坦、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根据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居民生活中厨房排放的少量油烟和停车场汽车尾气,油烟经家用抽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所以本次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污水排放量1175.1m3/d,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 生活污水经小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派河,派河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V类标准。因此,根据环评导则(HJ/T2.2-93)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以南、翡翠大道以东,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GB3096-2008《声环境标准》dB(A)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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