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暨XX年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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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暨2011年工作要点
2009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三等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被推荐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单位”,全区“测绘行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保护耕地资源,建设基本农田。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和农牧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千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千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县基本农田调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启动实施了“**县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建设保护标准化,片区布局合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管理机制长效化”的工作思路,核实全县基本农田数量、地类、分布及其变化情况,划定保护区块938块,设置保护标识129个,其中擎天1个,横碑21个,双立柱107个,标明了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四至、责任人及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等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占用审查、用途管制、动态巡查、质量保护与占补平衡等九项制度。签订市县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份,县乡级责任书11份,镇村级责任书108份,村户级责任书5.2万份。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52.14万亩基本农田落实到乡镇、村、图斑、地块,做到图、表、册、田相一致。协调各乡镇、农口各部门在保护区开展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推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耕作技术,逐步80%的基本农田自然质量稳定在五、六等。结合全县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的安排部署,争取、整合资金753.23万元,实施“基本农田建设整理工程”,计划通过基础设施配套升级和沟、渠、路、林、田、村庄“六位一体”的综合整治,将老灌区石空镇1.43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成“田地连片、路林成网、沟渠相通、机械耕作、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全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目前,这一工作已全面启动。同时,利用山荒地资源发展工业经济,工业项目全部上山入园600亩。
2010年“保发展、保红线”“双保工程”总体部署,在坚守耕地红线的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积极为国家及区、市、县保增长扩内需项目建设提供用地服务。在去年推山平地8000亩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工业园新材料循环经济区项目用地平整工程,根据项目用地需求,又平整土地1200亩,不仅保证了招商引资企业落地,还有力地推动了120万吨铝镁合金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针对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大,通过争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调整增加用地指标,超大型项目通27个项目的用地需求。一年来,共为2800吨单晶硅扩建、天元金属锰水源地建设4个工业项目,县城新区富民路、天然气加气站等15个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体育中心、石空公园、**七小等8个民生项目征用土地3347.85亩,核算并兑付征地补偿费6485.0724万元。按照规定报自治区批复农用地转用项目10个批次7063.599亩(其中占用耕地1525.797亩,园地230.07亩,牧草地2718.15亩,建设用地181.791亩,未利用地2368.7085亩),分别822.2565亩、5210.55亩、564.6亩、466.1895亩,确保了建设项目用地的合法性。为有效减轻征地资金压力,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与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合作,采取成本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土地出让净收益由自治区征收储备局与县政府按20%和80%比例分成的方式,对县城新区的商住、商服用地进行了征收储备。在宁安镇城关村、殷庄村完成土地丈量登记386.1亩,核算并兑付土地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1180.2089万元;对宁安镇城关198户住户的宅基地、宅外用地(空地、道路、厕所)进行了调查登记,完成调查187户,丈量土地面积89.76亩(其中,有证宅基地面积72.83亩,宅外用地16.93亩)。土地征收储备方式的创新,加快了县城新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步伐,为适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奠定了基础。严格执行工业及国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县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部公告公示,上网公开信息,面向社会进行挂牌出让。共依法出让土地21宗,面积1775.765亩,实现合同出让价款16722.194万元,目前已实际收16656.124万元(雄楚房地产公司**汽车城项目出让金正在收缴中)。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17宗,面积1365.655亩,收缴土地出让价款15144.2898万元;协议出让4宗,面积410.11亩,收缴土地出让价款1511.8342万元。出让价款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足额上交财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坚持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地;出让底价一律经县政府决定;出让价款及代征税款一律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出让金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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