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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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常洪变电站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
二O一一年二月
110kV常洪变电站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审 批 页
批 准: 年 月 日
审 核: 年 月 日
编 写: 年 月 日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科〔2009〕642 号关于《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通知的要求,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编制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包括如下部分: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四、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
五、强制性条文执行制度
六、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表
附表:
A、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B、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河东村,总建筑1750平方米。
建设单位:宁波市电业局
设计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施工单位: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2006版《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3、 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贯彻《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4、2005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
5、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6、《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三、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成立了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组 长:林咸灶
副组长:林军华
成 员:林咸宝、刘荷芳、吴启沛、林鹏
土建专业组:王春汉
成 员: 袁全星、张振德、吴贤庆
四、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
1、按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按要求整改。
2、根据工程质量监督阶段性检查,对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要求记录齐全,能反应真实情况,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4、在工程结束后,针对工程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5、根据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6、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根据GDBL316005-2007《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按其严重程度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
五、强制性条文执行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加强实施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做好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确保工程顺利进展,特制订本制度:
1、开工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应有详细的实施组织机构,执行要求和实施措施表。
2、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作为附件放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中一同报审。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4、施工强制性条文按分项工程分阶段检查,要求记录齐全,能反应真实情况,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5、安全强行性条文按分部工程分阶段检查,要求记录齐全,能反应真实情况,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6、工程竣工后,将强制性条文分类整理成册,并归入档案室。
六、110KV常洪变电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表
标准 名称 标准 条款号 标准条款内容 执行措施 备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编制质量检验管理规定、质量检验计划,严格按“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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