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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图图式-CH 5003-1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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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 国测绘行业标准 地 籍 图 图式 CH 5003--94 Specificationsforcartographicsymbols cadastralmap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籍图和地籍测量草图 卜各种要素的符号和注记标准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原则、要 求和基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制、编绘城镇地区、独立土矿区1:500,1,1000,1:200。比例尺地籍图和各种比 例尺的地籍测量草图。 2 引用标准 CH5002 地籍测绘规范 3 一般规定 3门 本图式符号栏中有两列符号,右列供地籍图使用,左列供草图使用 手工绘制草图时,符号的规格 和线划粗细可随不同的比例尺作适当调整 3.2 符号旁标注的间距和线划粗细尺寸以毫米为单位。其他尺寸以米为单位 符号旁注记的名称和数 字以举例形式表示 3.3 符号线划的粗细没有标注尺寸的,线划粗为。.12mm;点大为0.25-m;非主要部分的线段长为 0.5mm;虚线符号实部为2.Omm,虚部为1.Omm 3.4 除房屋外其他依比例尺表示的建筑物,绘出其外轮廓,内加绘一个相应的符号或注记 35 非比例尺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圆形、正方形等几何图形符号在其几何图形的中心;宽底符号在 底线中心;底部为直角形的符号,在直角的顶点;两种以上几何图形组成的符号,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 或交叉点;下方没有线的符号,在其下方两端点间的中心 3.6 符号名称旁有 “二”标记的符号,可根据需要表示 3.7 地籍测量草图上对修测后的点、线、边等要素用 “卜”符号作标记,箭头指向修测后的要素。 3.8 注记的字大标有两种尺寸的,可根据成图比例尺、图种和图面负载密度在该范围内选用,一幅图同 一种注记字大尽量一致 各种数字,凡为 “大于”者含数字本身(如大于。.5mm含。.5mm)o“小于”者不含数字本身 地籍图采用单色 ;{。 国家测绘局1994一11-28批准 1995一02一01实施 CH 5003一94 符 号 编 号 符 号 名 称 一 - 一 一 一 草 地 籍 睡 一 ﹁ - 界址点、控制点及特 二咬二一卜 { 殊符号 1 界川点 2d1g 一一一-4-一一一 1 1 地面界标 地下界标 v.万一 地面至标志 的深度 4.1.3 建筑物上界址点 a墙上标志 3151 3150 1刀 一 ~一~一~七一一一~一 b界拐弯(凿刻标 沪 3152 一‘一~二~户 今一~-一~~一 志) , 、 日 日 临界角(凿刻标 曰 志)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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