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JTS-110-6-2013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docx

发布:2024-07-16约3.79万字共8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JTS

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S110-62013

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TheStipulationforThePreparationofPreliminaryDesignDocuments

forWaterwaySupportSystemEngineering

013—02-01发布2013—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

文件编制规定》(JTS110—6—2013)的公告

2013年第24号

现发布《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

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10—6—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

2013年2月1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本规定为适应我国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建设的需要,在认真总结我国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借鉴相关行业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经验制定而成。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与材料、工程概算

和设计图纸。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北京金交信息通信导航设计院,参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事大学、北京圣华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广西海事

局和天津海事局。

水运支持系统工程的范畴较广,在实际应用中主要有通信工程类、信息工程类、船舶交通管理工程类、监控工程类和防止船舶污染工程类等。长期以来,水运支持系统主要作为水运主通道、港站主枢纽工程的配套或保障项目进行建设,没有专门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设计单位一直套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 110—4—2008)和《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110—5—2008)编制水运支持系统初步设计文件。随着交通运输业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交通运输业的转型,国家对建设“畅通、高效、安全、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不断深化,水运支持系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水运支持系统工程的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进步快、与水上交通安全和人命财产救助紧密相关等特点,继续套用港口以及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已不能充分反映水运支持系统的特点和需求,在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上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也给工程项目的审查和实施带来诸多不便。为此,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北京金交信息通信导航设计院等单位编制本规定。

目次

目次

1总则 (1)

2基本规定 (2)

3设计说明书 (3)

3.1通信工程类 (3)

3.2信息工程类 (9)

3.3监控工程类 (13)

3.4船舶交通管理工程类 (18)

3.5防治船舶污染工程类 (23)

4主要设备与材料 (28)

5工程概算 (29)

6设计图纸 (30)

附录A初步设计文件格式 (32)

A.1一般规定 (32)

A.2设计文本格式 (32)

A.3主要设备与材料 (35)

A.4工程概算 (35)

A.5设计图纸 (36)

附录B设计说明书目录 (38)

附录C本规定用词用语说明 (45)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

人员名单 (46)

1总则

1总则

1.0.1为适应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

制,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水运支持系统中的通信、信息、监控、船舶交通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等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港口和航道工程项目中配套建设

的水运支持系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水运支持系统工程中的土建工程等可参照相关规定。

1.0.4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110—6—2013)

2

2基本规定

2.0.1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中,工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等应符

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

2.0.2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