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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车辆维修的管理制度新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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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部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2007版) 上海爱屋食品有限公司 2007年9月 物流部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目 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维修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公司物流部使用的所有车辆,适用于全体物流部员工 内 容 车辆维修应坚持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做到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车辆驾驶员应在每次出车前进行必要的车检工作,避免车辆出车后发生故障影响工作,车辆驾驶员为车辆报修第一责任人,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车辆外观检查 1、车辆有无碰刮 2、刮水器、后视镜、天线、牌照是否齐全 车辆状况检查 1、机油面高度 2、散热器水量 3、刹车油液面 4、电池极柱连接否 5、风扇皮带张紧力合适、皮带有无伤痕和老化否 车辆轮胎检查 1、前后轮胎及备胎气压正常否 2、轮胎螺母紧固否 3、存在磨损或严重受伤的轮胎否 4、轮胎是否钳入石子和尖锐等物 配备与证件 1、灭火器、停车牌、千斤顶、轮胎扳手齐全有效否 2、行车执照、养路费、购置税凭证齐全否 车辆启动后检查 1、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与异味。 2、喇叭、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 3、灯光是否正常。 4、燃油、润滑油、冷却液有无渗漏、漏气现象。 5、尾气排放有无冒黑烟和蓝烟现象。 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车辆驾驶员需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由运输主管进行故障技术鉴定: 3.1如属于驾驶人驾驶不当、保养不当或车检不力等原因所造成的故障,所产生的 修理费用由责任人根据《行政赔偿制度》或《奖罚管理规定》进行赔偿处罚。 3.2如属于车辆的自然损耗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造成的故障,则根据预估金额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按以下权限逐级向上审批后方可修理(如遇抛锚等紧急情况,可进行电话沟通,得到权限领导同意后,先行修理后补单): 3.2.1 100元以下: 运输主管审批, 由驾驶员自行送修 3.2.2 100元以上(含),1000元以下: 物流部经理审批,由运输主管送修 3.2.3 1000元以上(含),5000元以下:分管副总审批, 由运输主管送修 3.2.4 5000元以上(含): 总经理审批, 由物流部经理与运输主管共同送修 3.2.5 常规保养、年检等: 物流部经理审批,由运输主管送修 4、维修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流程报销,同时建立每辆车辆的《车辆维修档案记录》(根 据车号和修理零件分项记录),由物流部运输主管记录备档。 5、公司就近选择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与其签定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 车辆。(合同范本请见附件4) 四、本制度由发展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核准之日起实施,公司有关规定的细则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六、附件 1、物流部车辆报修送修流程 2、车辆维修申请单 3、车辆维修档案记录 4、车辆定点维修合同 附件1:物流部车辆报修送修流程 附件2:车辆维修审批单 车辆维修申请单 编号:AW-XZ-BG-015 报修人 联系电话 车牌号码 本次报修 公里数 发动机型号 车身型号 报修原因 主要故障 运输主管故障技术鉴定意见 故障原因 送修意见 其 他 预估金额 运输主管签名 物流部经理意见: 物流部经理: 分管副总意见: 分管副总: 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 附件3:物流部车辆维修档案记录 物流车辆维修费用档案(2007年) 车辆品牌   车牌   购买日期   车辆型号   修理项目   出厂日期   发动机号   购置价格   维修、保养 序号 修理日期 送修公里数 更换零件明细 金 额 修理厂商 报修人 备案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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