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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交通事故).doc

发布:2023-06-12约1.15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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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2 民事起诉状(交通事故) ?原告:谭某,男, 19**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市**区北京东路***号 联系电话**** 被告:姜某,男, 19**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市**区天京东路***号 联系电话**** 被告:花某,男, 19**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市**区南京东路***号 联系电话**** 被告:*****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住址:** 市**区**号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⒈依法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元(其中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残疾赔偿金**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元,营养费**元,住宿费**元,直接财产损失**元,车辆停运费**元,后期治疗费**元); 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0年3月8日21时05分许,原告驾驶京AJ****号轻型普通货车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街交叉口,遇被告姜某醉酒驾驶京AT****号轿车沿**路由西向东行使至交叉口向北左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身体多处受伤,两汽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后,随即被送往****医院就诊,因左侧髋臼骨折伴髋关节半脱位于2010年4月3日实施了左侧髋臼骨折内固定术。后因左股骨头坏死先后于2010年7月30日和2010年10月20日在***医院进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和人工髋关节翻修手术。事故发生后**交警支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负本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2010年3月17日*****交警支队法医室根据原告的病情做出了(2010)013号人体损伤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原告的症状与车祸受伤直接相关,其左侧全髋关节置换术后遗留左下肢功能障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被告姜某醉酒驾车与原告正常驾驶的车辆相撞应当对整个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被告花某作为出租车的所有人以及作为管理人和受益人的****出租车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受伤后,其治疗费用绝大部分由自己承担。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支付相关费用及赔偿损失,但被告拒绝支付医疗费和赔偿损失。 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诉请贵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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